发布时间:2019-02-12 编辑:小莉推荐访问:
2018年武汉轻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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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轻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武汉轻工大学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体制。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现已形成了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学校行业背景深厚,办学特色鲜明,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现有办学用地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40余万册,上线商业数据库(数据平台)达到54种,外文电子期刊数3200余种,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和湖北省自动化水平优秀级图书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亿元。建有教学实验室(中心)27个,其中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

  学校现设14个教学院(部),举办有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省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个。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17100余人。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1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爱生、潜心治学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7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88%。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和省部级高端人才和专家名师68人。学校聘有国家“高端外专”人选、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等50余位知名学者,陈焕春院士、印遇龙院士和国家教学名师郑用琏、马勇等专家名师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科研优势突出。近年来,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202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3项;出版著作、教材7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8600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1800余篇;获授权专利562项,其中发明专利145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9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级科技一等奖14项。多年来,在“大食品”领域,学校协同具有一流学科的高校,汇聚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聚集行业领军企业,形成学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协同创新模式,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秀组织单位”、“首批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不断强化学习、应用、探究、创新“四位一体”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特色。以“常青科技文化艺术节”、创业大赛等为依托,积极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在近三届省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优秀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5项。近年来,学校先后建成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大批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每年均荣获大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他们以“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良好素质,受到社会广泛欢迎。

  学校面向世界,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学校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党委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党委中心组等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数十项荣誉。

  砥砺风雨,成就辉煌,武汉轻工大学始终与祖国共奋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秉承“明德、积学、砺志、笃行”的校训,弘扬“敬业爱校、艰苦创业、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内涵发展,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多科性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特别优秀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初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一等10000元,覆盖率约10%;二等8000元,覆盖率约20%;三等6000元,覆盖率约70%。

  4.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科研单项奖学金,凡在学术、科研、发明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者,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同一人多项成绩均可累加获奖。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资助金额较高,覆盖面较广。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6.研究生创新基金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通过申请项目可获批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科研资助,获批成功率高。

  7.企业奖助学金行业企业在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或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奖助,覆盖面较大。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等设立的金龙鱼奖学金(15000元/人)、金龙鱼助学金(3000元/人)。

  说明:以上内容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

  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

  2018年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1.4万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2.0万元。

  2.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0.8万元。

  3.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

  4.如上级收费标准有最新变动,则以最新变动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为准。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部门:武汉轻工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联系人:薛老师

  网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本文来源: http://m.okaoyan.com/wuhanqinggongdaxue/zhaoshengjianzhang_182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