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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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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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7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31名,专业学位硕士1539名。
2.非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10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2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进行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复试时将该表原件交至报考学院。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时间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为2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如有调整,以录取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人数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pdf
附件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pdf
附件4: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
附件5: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6:长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1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11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1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8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至3月1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0年4月11-12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0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0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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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7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31名,专业学位硕士1539名。
2.非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10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2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进行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复试时将该表原件交至报考学院。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时间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为2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如有调整,以录取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人数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pdf
附件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pdf
附件4: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
附件5: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6:长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长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1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11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1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长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8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至3月1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0年4月11-12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0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0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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