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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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的专业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陕西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推荐阅读: 202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31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6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特聘教授11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陕西省青年学者30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6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人、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9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20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详细内容见学校简介: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不列入具体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http://yz.snnu.edu.cn/info/1009/2883.htm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6)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和我校要求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在职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考试大纲链接:http://yz.snnu.edu.cn/ksdg.htm。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1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国(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其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要能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到;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其证书要能在学位网上查询到。学历或学位证书查询不到的,需要提前做纸质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办法,学位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位网(www.cdgdc.edu.cn/)学位认证办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符合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考生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2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打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学位证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书面说明。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可提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需要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学校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综合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高老师 029-85310069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龚老师 029-8531023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68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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