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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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湖南师范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目录

1.生理学

一、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生理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生理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2.工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工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职业技术教育学
02设计艺术学
03电路与系统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3.美术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美术学
03设计艺术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4.音乐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音乐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5.体育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体育人文社会学
03运动人体科学
04体育教育训练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6.生命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植物学
02动物学
03微生物学
04遗传学
05发育生物学
06细胞生物学
06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生态学
08发酵工程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7.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自然地理学
03人文地理学
04水文学与水资源
05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8.化学化工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分析化学
03有机化学
04物理化学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6应用化学
07工业催化
08药物分析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9.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理论物理
03凝聚态物理
04光学
05天体物理
06物理电子学
07电路与系统
08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0.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基础数学
03计算数学
0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5应用数学
06运筹学与控制论
07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1.教育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教育学原理
02课程与教学论
03学前教育学
04高等教育学
05职业教育技术学
06教育技术学
07基础心理学
08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9应用心理学
10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2.外国语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英语语言文学
03俄语语言文学
0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3.旅游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01旅游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4.新闻与传播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新闻学
02传播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5.历史文化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历史文献学
02专门史
03中国古代史
04中国近现代史
05世界史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学位评审费(含论文指导),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16.文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文艺学
03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04汉语言文字学
05中国古典文献学
06中国古代文学
07中国现当代文学
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7.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政治经济学
02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3区域经济学
04产业经济学
05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8.公共与管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2中国哲学
03外国哲学
04伦理学
05美学
06科学技术哲学
07社会学
08行政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9.法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01法学理论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刑法学
04民商法
0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6国际法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0.教育硕士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需要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英语、音乐、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等。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4门。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考试成绩发布后,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六、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21.公共管理硕士MPA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伦理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科技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伦理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宗教学、科技哲学、美学等2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教育硕士(政治学科教学论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授予权;
一、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方向:
01政府政治与地方公共治理
0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
03国土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
三、考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四、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考试成绩发布后,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六、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非全日制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22.法律硕士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有职业道德、有职业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办学目标,在较长时期的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培养活动中,遵循法律职业规律,自觉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探索并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实践特色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经验。
一、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考试成绩发布后,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五、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23.体育学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体育人文社会学
03运动人体科学
04体育教育训练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4.生物学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植物学
02动物学
03微生物学
04遗传学
05发育生物学
06细胞生物学
0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8生态学
09发酵工程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5.环境科学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自然地理学
03人文地理学
04水文学与水资源
05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6土地资源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6.化学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分析化学
03有机化学
04物理化学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6应用化学
07工业催化
08药物分析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7.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8.物理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理论物理
03凝聚态物理、
04光学
05天体物理
06物理电子学
07电路与系统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9.计算机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2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0.数学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01课程与教学论
02基础数学
03计算数学
0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5应用数学
06运筹学与控制论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1.教育学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主要设置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及少年儿童组织和思想意识教育九个专业。形成了以重视基本理论研究、突出教师教育、服务教育实践的特色,其中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尤其是在教育哲学、高等教育哲学、课程与教学哲学、教育人学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特色和优势。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职业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具体考试规定与报名办法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请考生及时在我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本处不再另行通知。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有关要求及操作程序详见我处相关文件)。

32.外国语言文学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3.旅游管理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旅游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4.新闻传播学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新闻学、传播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5.历史学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6.文学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7.经济学

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政治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8.行政管理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01行政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9.社会学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01社会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40.哲学

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
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41.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生专业:
法学理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三、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湖南师大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应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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