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主要方式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03 编辑:小莉推荐访问:
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主要方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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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主要方式要求 正文

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主要方式要求
(一)招生录取规模
各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模由三部分组成:推免生接收人数+一志愿录取人数+调剂录取人数。其中:单独考试及各类专项计划录取人数含在录取总规模中。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录取规模进行拟录取名单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方式提交超出录取总规模的名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规模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二)录取规则: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
1.总成绩计算
(1)管理类联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非管理类联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满分750分):初试成绩*0.9+复试成绩
2.各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各专业待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遇有指标追加,将按顺序递补)。
3.拟录取名单确定时,需填写导师,培养阶段以此导师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每位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对于承担较多高水平项目的导师,确需超限额招生者,导师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研究审核,将录取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体检工作
3月25日-4月4日前为体检时间段。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西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各单位,由各单位随录取结果一并上报研招办。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录取类别及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要求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定向考生备案表》签字,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与学校签定协议,各单位在录取名单确定后通知考生从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u.edu.cn/)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各单位务必在4月20日前将协议书统一收齐后交研招办。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文物与博物馆。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考生须在《录取情况备案表》签字,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
(五)调档工作
各单位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在http://yzb.nwu.edu.cn下载),要求考生9月1日前将档案转至各单位党委。
(六)时间要求
4月9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复试结果及材料、拟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招办,待审核通过后,再公布拟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单位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规模
各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模由三部分组成:推免生接收人数+一志愿录取人数+调剂录取人数。其中:单独考试及各类专项计划录取人数含在录取总规模中。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录取规模进行拟录取名单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方式提交超出录取总规模的名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规模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二)录取规则: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
1.总成绩计算
(1)管理类联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非管理类联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满分750分):初试成绩*0.9+复试成绩
2.各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各专业待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遇有指标追加,将按顺序递补)。
3.拟录取名单确定时,需填写导师,培养阶段以此导师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每位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对于承担较多高水平项目的导师,确需超限额招生者,导师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研究审核,将录取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体检工作
3月25日-4月4日前为体检时间段。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西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各单位,由各单位随录取结果一并上报研招办。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录取类别及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要求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定向考生备案表》签字,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与学校签定协议,各单位在录取名单确定后通知考生从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u.edu.cn/)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各单位务必在4月20日前将协议书统一收齐后交研招办。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文物与博物馆。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考生须在《录取情况备案表》签字,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
(五)调档工作
各单位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在http://yzb.nwu.edu.cn下载),要求考生9月1日前将档案转至各单位党委。
(六)时间要求
4月9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复试结果及材料、拟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招办,待审核通过后,再公布拟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单位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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