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0 编辑:小莉
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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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正文

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针对学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
一、复试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管保证机制,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经济管理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所需的平台等资源。
2.经济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开展专业知识及技能等考核。
3.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经济管理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学校成立督查组,并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经济管理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 对已录取的新生,经济管理学院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国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名单参照我校调剂办法及遴选规则进行确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经济管理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MBA2303@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定向在职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需出具4门及以上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复试开始后,经济管理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检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2023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时事政治”面试
“时事政治”的面试工作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题在“时事政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试题库中的试题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
(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
(三)具体要求
1.经济管理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所有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评语和影音资料由学院存档,保存至少1年。
2.在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确定的复试次序,依次进入视频考场进行复试,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视频考场。
3.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长、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对复试考生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填写综合面试评分表。复试小组秘书收集综合面试评分表,并分别对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分、排序,填写复试情况表,并交给学院统一汇总。
4.复试评分标准:
(1)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综合性、开放性地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认识和掌握程度。
(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25分)
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察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
(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4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5分)
考察内容包括: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时事政治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六、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时事政治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注:合格线=满分×60%
2.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八、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所在专业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录取名单、初复试成绩及专业总成绩排名等信息由经济管理学院向考生公示。
九、复试安排及要求
1.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3月27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2.对于调剂考生,复试专业、时间等信息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另行通知。
十、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经济管理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此外,学院做好电话复试的准备。
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以防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
3.复试考生以电脑作为远程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7.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我校核实后可提供合理的支持和资助。考生可在复试开始前3天,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MBA2303@163.com,并拨打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电话(18641331545)联系确认。
十一、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的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学院需做好复试相关纸质材料、复试音频视频资料留存及备案工作。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因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5. 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本实施细则由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理工大学
2023年3月21日
沈阳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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