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以上专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85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联网技术专业7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2897332/2897223


传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添加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招群、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排名、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目录、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m.cratesaway.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6717.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