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30 编辑:高招帮小莉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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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学政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校招生章程发布的通知》的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学院简介: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处于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这些为学院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衔接创造了条件。


学院以培养“综合素质好、专业技能强、文化品位高、创业能力优,且具有一定特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方向,以建设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全省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条  对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合格的贵州省2021年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800元/年。


第十五条 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和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院奖学金,设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项,获奖学生比例达在校生的20%。


第十七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针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可由学院组织校内勤工俭学。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报到详见【录取通知书】、【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院批准,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24040


                 0851-88124041


                 0851-88124042


招生咨询QQ群:852691781


网址: http://www.gest.edu.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邮政编码: 550025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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