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招生客服微信
免费为你答疑,送资料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杭州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 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工程国家级人选 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 颁发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1. 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
添加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杭州师范大学分数线、杭州师范大学高招群、杭州师范大学排名、杭州师范大学招生计划、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目录、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杭州师范大学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杭州师范大学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 //m.cratesaway.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5966.html
推荐阅读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时,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宋体为贯彻依……日期:04-30阅读量:2182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发布填报志愿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南京……日期:04-30阅读量:2175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年招生章……日期:04-30阅读量:2124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日期:04-30阅读量:2111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内蒙古……日期:04-30阅读量:2183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时,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日期:04-30阅读量:2144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日期:04-30阅读量:2137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年西北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日期:04-30阅读量:2108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章程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章程,年兰州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独立学院设置与管……日期:04-30阅读量:294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二、学校代……日期:04-30阅读量:2144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日期:04-30阅读量:2156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日期:04-30阅读量:213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一、总则:为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招……日期:04-30阅读量:2153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章程,年杭州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日期:04-30阅读量:2102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我校……日期:04-30阅读量:273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结……日期:04-30阅读量:2106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日期:04-30阅读量:282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期:04-30阅读量:2138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年招生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山……日期:04-30阅读量:2194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山西财经大学华……日期:04-30阅读量: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