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03 编辑:小莉推荐访问: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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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正文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一)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及拟录取名单应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分类计划录取,不得互相挪用。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非全日制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并做好书面确认,且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档案须转入我校,其它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四)差额复试的学院可报送全院招生计划数10%-15%的候补拟录取考生,并以学院为单位明确候补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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