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推免条件

更新时间:2021-09-13 01:04:53 编辑: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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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年推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研究生推免复试方案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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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1.享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向我校提交推免志愿。

  2.从系统上传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上传提供成绩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4.“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农村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需将与教育局签订的“教师聘用合同”原件上交我校研招办。

  三、接收专业与人数

  2020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人数的50%。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预计于9月中旬发布,发布前请参考附件中的招生专业简目)。

  四、申请程序

  由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2020年的推免服务系统进度表尚未更新,以下各程序的截止时间现参照去年的日程表,如有变化会及时更新,请注意查看。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7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出推免申请,并上传和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复试由各学院在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试。

  3.各学院于10月19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4.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0年6月下旬由我院寄给本人。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5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五)“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六)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简目

  各学院咨询联系人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5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1.享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向我校提交推免志愿。

  2.从系统上传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上传提供成绩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4.“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农村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需将与教育局签订的“教师聘用合同”原件上交我校研招办。

  三、接收专业与人数

  2020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人数的50%。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程序

  由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2020年的推免服务系统进度表尚未更新,以下各程序的截止时间现参照去年的日程表,如有变化会及时更新,请注意查看。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7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出推免申请,并上传和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教育学院在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试。

  3.10月19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4.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0年6月下旬由我院寄给本人。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1.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出台系列奖助文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年2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5.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经亨颐奖学金、福慧奖学金、孝廉奖学金以及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鼓励本校优秀学生报考;

  2.我校所有专业(除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申请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月8日前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

  2.10月9日—13日:招生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根据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给出复试成绩。最终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各学院复试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3.10月16日前: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现场确认,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3026;

  邮箱:yzb@zjnu.cn网址:http://yzw.zjnu.edu.cn/ 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
  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
  网址:http://yzw.zjnu.edu.cn/ 根据学生自主报名、相关学校教务处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201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名单,经各有关教育局等审核并签约,且经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学科进行复试后,拟录取浙江师范大学周剑辉等16人、宁波大学赵韵超等1人为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与0579-82283026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反映,也可发邮件到yzb@zjnu.cn反映。
  公示期到2012年11月4日下午5时止。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校列入2014年招生的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推荐到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来我校复试前先下载,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思政考核小组。
  以上1~4的材料需一式一份,恕不退还。
  5.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7.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以上5~7的材料复试时需上交复印件,带上原件审验。
四、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有意申请者,请与我校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如有关学院同意接收,将有关书面材料于2013年10月9日前寄交到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学院通知本人进行推免生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0-15日(如有变动,以学院通知为准)。
  说明:①为方便学院提前审查,可先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到我校研招办邮箱yzb@zjnu.cn,由研招办转相关学院审核。发邮件时注意注明主题。
  ②同时将本人信息的Excel表格形式(《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外校推免生情况汇总表》.xls)的电子稿发研招办邮箱。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3.外校推免生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在规定日期之前寄达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外校推免生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效验码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21004
  研招办电话:0579-82283026;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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