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保研夏令营申请资格

更新时间:2021-09-13 00:53:05 编辑: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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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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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收推免研究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推免学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除符合以上一般条件外,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录取的校本部学生,凡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均在其所在专业前5%者,同时具有两年后转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需符合学校有关转博规定),硕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1万元,博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2万元,博士毕业后须留校工作(须与学校签署服务协议)。
    凡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复审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8]117号)文件执行。
    凡我校招收的推免生,硕士毕业时申请我校“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8]118号)文件执行。
    二、接收专业及要求
    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山西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各专业均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网上报名与复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我校招生目录,填报相关志愿。
    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推免考生在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复试院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院系复试(面试)小组,另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高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
    3、学籍证明。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面试环节。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和面试由有关院系组织完成。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调剂复试。通过复试但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参加我校其它院系或其它专业的调剂复试。
    五、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20年10月23日前结束。
    六、学费与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缴纳学费。
    来自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推免生享受我校推免研究生奖学金2.4万元(8000元/年);来自于我校及其它院校推免生享受我校推免研究生奖学金8000元;基础学科(含理学、教育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社会工作、图书情报等)推免生还享受研究生基本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同时,所有推免生还可参加我校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0306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985363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安排,推免生复试工作将在10月中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
    二、复试安排与程序
    1、复试时间:2017年9月下旬-10中旬,山西医科大学先安排心理测试和体检;再安排专业笔试与面试。心理测试方式为机考,时间约为30分钟左右,推免生可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未参加者,复试成绩无效。
    2、体检。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山西医科大学指定体检处完成医体检。逾期不接受体检申请,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表原件须于11月中旬前寄送至中旬。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复试程序: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到山西医科大学报考院系报到;参加心理测试与体检(心理测试须在专业面试前完成);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山西医科大学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复试通知书报送研招办;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山西医科大学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推免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山西医科大学各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多位研究生导师和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山西医科大学各学院要严格推免复试过程监管。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5、山西医科大学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制卷与评卷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6、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7、山西医科大学考研推免生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四、录取
    1、山西医科大学各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山西医科大学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五、奖励政策
    1、凡被山西医科大学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山西医科大学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2、推免生可同时享有新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金。此外,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等其它学业奖学金。
    3、优秀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山西医科大学短期出国访学、联合攻读学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资助。
    六、联系方式
    山西医科大学研招办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山西医科大学研招办电话:0351-41351231
    山西医科大学研招办邮箱:kdyzb@163.com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sxmu.edu.cn/yjs/index.htm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推免学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除符合以上一般条件外,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录取的校本部学生,凡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均在其所在专业前5%者,同时具有两年后转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需符合学校有关转博规定),硕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1万元,博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2万元,博士毕业后须留校工作(需与学校签署服务协议)。

  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在其所在专业前5%的推免生,若选择我校生理学(国家重点学科),硕士期间每年特别资助1万元。

  凡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复审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0]3号)文件执行。

  二、接收专业及培养类型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总规模不超过招生目录中公布计划的50%。招收推荐免试生学科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推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202.207.193.150/yjsx/zsxx.aspx)。

  三、网上报名与复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浏览我校推免方案及相关公告,查看我校推免招生目录,填报相关志愿。

  我校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推免考生在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另一份交院系复试面试小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高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

  3、学籍证明。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四六级英语成绩单、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三)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面试环节。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和面试由有关院系组织完成。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2、调剂复试。通过复试未被录取推免生,可直接根据个人意愿参加我校其它院系或其它专业调剂复试。

  四、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16年10月24日前结束。

  (一)优先接收报考我校基础学科推免生;优先接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推免生。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推免生。

  五、学费与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推免生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缴纳学费。

  来自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推免生享受我校推免研究生奖学金2.4万元(8000元/年);来自于我校及其它院校推免生享受我校推免研究生奖学金8000元;基础学科(含理学、教育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社会工作、图书情报等)推免生还享受研究生基本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同时,所有推免生还可参加我校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4135123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202.207.193.150/yjsx/zsxx.aspx)。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国普通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及我校《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组和监督组,工作组负责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程做好推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组负责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各院系成立2015年推免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成员:解军郑金平曹小清晋建华
(二)监督组
组长:顾昭明
成员:毛红齐国树马春光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咨询与申诉
(一)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有关推免研究生报考咨询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及各院系负责。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351-4135123。
(二)考生对于推免生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推免监督组进行举报或申诉。电话:0351-4135411。
第二部分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四)大学平均成绩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大学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
(六)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给予加分,其综合测评名次可放宽至其所在专业前40%。
1、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本人第一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7分;
2、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国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挑战杯”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得奖励,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5分;
3、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或在“兴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奖励,或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3分。
上述考生除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复印件外,还同时须持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教授联名书面推荐函。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一)我校2015年推免生遴选指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且不分学位类型。
(二)各院系遴选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另行公布。
三、推免生报考材料
(一)山西医科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考生可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www.sxmu.edu.cn/yzb)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免冠照片2张;
(三)本人本科期间成绩单一份,须经校教务处或院系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本人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经院系核实后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五)本人所在院系综合测评及排名情况,须经学生处核实并加盖公章;
(六)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11日。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本方案及本院系操作细则。符合条件者向院系提交推免生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阶段
2014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对报考考生有关信息核实,确定其符合我校推免生遴选条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汇总表》及电子报表等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遴选阶段
推免生遴选由各院系负责组织,选拔形式参照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研字[2014]2号)有关内容,组织相关学科及面试组进行外国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提出拟推荐考生名单,并于2014年9月18日前报研究生学院。
(四)公示
各院系须将报考考生名单和拟推荐考生名单分别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结果及排名。研究生学院将我校2015年拟推荐名单汇总并上报校推免工作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安排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要坚持以提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面考查、综合评价、择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院系遴选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三部分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推免学科专业名称一致。
(三)除符合以上一般条件外,在学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均须在其所在专业前5%者,可申请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
凡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复审工作参照《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校研字[2010]3号)文件执行。
二、接收专业及培养类型
招收推荐免试生学科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推免生章程(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xmu.edu.cn/yzb/index.htm)。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网上报名与复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我校推免章程及相关公告,查看推免招生目录,填报相关志愿。
我校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推免考生在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另一份交院系复试面试小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
3、《国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5、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四六级英语成绩单、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6、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以上材料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三)复试
1、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明确考核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和面试,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复试由相关院系或学科(专业)组织。
复试应着重考查其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外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为面地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着重考查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实践经验、实验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
(1)专业课测试。
由有关院系统一组织完成,或在院系统一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各院系要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
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地点:由有关院系自定。
有关院系要制定专业课测试合格标准。对专业课测试成绩不符合院系要求的考生,有关院系不得再安排其参加面试工作,及时公布并通知相关考生,并将此类考生复试档案及数据信息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专业课试卷须随考生档案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
(2)面试:有关院系组织协调,由有关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完成。
面试小组要对初试合格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除进一步对考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及心理测试外,尚须重点考核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外语能力。
面试小组以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项目及其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按照录取成绩计算方法,终计算考生录取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地点由各二级院系自定。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由面试组成员根据考生有关情况,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见附件3),由秘书汇总其成绩,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计算其各项均分及总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见附件2)。
(四)调剂复试。复试未被录取推荐生,可直接根据个人意愿参加我校其它院系或其它专业调剂复试。院系内调剂由所报院系负责办理,院系间调剂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协调。
四、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将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填入在《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1)中。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部复试录取工作将于10月20日前结束。
(一)录取原则
1、德智体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先接收报考我校基础学科推免生;优先接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推免生。
(三)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专业课成绩*0.6+面试成绩*0.4
(四)招生计划
招收推免生导师须为我校校内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推免生。
(五)录取信息上报与公示
1、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数据汇总上报校研招办。具体包含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电子数据一份(数据格式另行下发);研究生复试(面试)登记表及山西医科大学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复试卷宗等。
2、公示
各院系须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研究生学院将我校2015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并上报校推免工作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并向拟录取推免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六)学费与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推免生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缴纳学费。基础学科推免生,我校给予每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每年奖助学金总额为9000元)。其它学科推免生,我校给予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复试工作的效、及时,各有关院系在安排复试工作前,要派专人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二)专业课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级内容,各院系要度重视专业课试卷的命题保工作,并与涉人员签订保工作责任书,确保专业课试卷的安,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综合能力明显不符,或专业外语能力较差的考生,均应不予录取。
(四)考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上述各环节测试,按自动放弃论,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在复试期间,一经查证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即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山西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www.sxmu.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招生网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办法
    1.登录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sxmu.edu.cn/yzb/index.htm),下载申请表格。于2013年9月25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10月10日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和复试。(详见我校2014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
    凡被我校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一律公费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山西医科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www.sxmu.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招生网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1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办法
  1.登录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院网页(http://202.207.192.224/yzbweb/index.htm),下载申请表格。于2012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2年9月27日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和复试。(详见我校2013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
  凡被我校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一律公费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www.sxmu.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招生网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1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院网页(http://202.207.192.224/yzbweb/index.htm),下载申请表格。于2011年9月26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1年9月下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和复试。(详见我校2012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
  硕士生8000元/学年。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领导,全程做好对推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鼓励推免生就读专业学位;
  4、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倾斜基础学科、冷门学科;
  6、鼓励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三、我校2011年招收推免生指标及专业
  1、2011年招收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个部分,招生计划共80名,其中学术型55名,专业学位25名,含校外推荐计划及服务西部计划。
  2、根据各院系所报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结合近几年统考报考情况、上线生源及录取情况,拟定2011年招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3、为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扩大学校办学声誉,促使部分优秀学生到重点院校深造,预留校外推免计划10名,拟推荐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根据招生单位计划酌定。同时,我校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推免生。
  4、继续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西部推免计划共6名,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综合排名,择优选拔,被选拔出的考生在学校指定学科专业和导师范围内采用互选的办法完成录取工作。考生被录取后将被保留学籍,到西部服务一年,于2012年9月入学。
  四、推免生报考条件
  1、一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三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被推荐者在校期间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大学四级英语考试达425分以上或获得大学四级英语合格证书;
  (5)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须在其所在年级前30%;
  具有下列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文体特长,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取得优秀成绩。
  2、破格条件
  (1)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向下浮动10分:
  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特别突出者,在校期间,本人以第一署名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历届全国“挑战杯”科技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励。考生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副高以上专家书面推荐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并签章;
  ②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物学各学科专业;
  ③报考服务西部推免计划。
  (2)、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向下浮动5分:
  ①本人以第一署名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历届省“兴晋挑战杯”科技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励。考生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副高以上专家书面推荐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并签章;
  ②报考我校专业学位。
  五、2011年我校可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学科专业及导师:
  由各院系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推荐招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和导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参照近几年报考情况、上线生源情况、录取情况统筹研究确定。
  六、各院(系)推荐名额
  1、各院系推荐指标如下:

院系名称 学生基数 推荐计划 备    注
第一临床医学院 137 20  
第二临床医学院 138 20  
公共卫生学院 219 31 含预防医学专业148人
公共管理专业71人
药学院 149 20 含药学专业88人、中药专业31人、药物制剂专业30人
口腔医学院 42 6  
法医学院 88 12  
汾阳医学院 345 49 含临床专业90人、护理专业184人、检验专业40人、影像专业31人
护理学院 218 31  
医学影像学系 107 15  
信息管理系 44 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64 9  
麻醉学系 88 12  
外语系 59 8  
合 计 1698 239  

  注:报考服务西部推荐指标不占以上推荐计划
  2、对未完成上述推荐计划的院系,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院系。
  七、推免生需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科期间成绩单一份,须经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后加盖公章;
  4、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经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后加盖公章;
  5、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效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校内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9月25日——9月29日为报名推荐阶段,各院系推荐名单确定后,须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大学历年各科成绩、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
  9月30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将核实并加盖公章的《山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10月8日18:00—21:00被推荐考生参加英语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10月10—11日 各有关学科及导师组织面试及专业测试,提出拟录取意见;
  10月13日 对第一志愿未录取到合格考生的学科、专业及导师,研究生学院将统一安排调剂复试及录取;
  10月15日 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并将拟录取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1周;
  10月22日 拟录取考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10月23日 推免生网上报名。
  报考外校推免生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有关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办理各项手续,须最晚于10月13日将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函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收回推荐指标,收回的推荐指标统一列入校内调剂计划。
  报考大学生服务西部推免生测试、选荐工作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工作领导组统一负责,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九、注意事项
  1、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推免生除须符合我校招收推免生有关规定外,尚需所在学校、院系及教务部门推荐并审核。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所有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4、本通知若与我校以前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有不同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山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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