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为使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二)申请人应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接收推荐生具体专业请点击查看“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申请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推免生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
2.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3.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部),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接收工作安排:
1.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3.学院(部)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录取: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院(部)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6000元/年);此外,还可以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20000元)。直接攻博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15000元/年);此外,还可以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30000元)。
(二)对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本校符合此推荐条件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三)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