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TOEFL≥90或IELTS≥6.0),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二、申请、复试及拟录取程序
(一)第一批:已参加我院2021年暑期优才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考生请按照以下说明完成拟录取程序。
1、 招生类别、专业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类别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直博生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1)飞行器设计 | 学术硕士 |
(02)飞行器动力系统 | ||
(03)信息与控制 | ||
(04)临近空间系统与设计 | ||
(085500)机械 | (01)信息与控制(普通班) | 专业学位硕士 |
(02)飞行器设计(普通班) | ||
(03)飞行器动力系统(普通班) | ||
(04)临近空间系统与设计(普通班) | ||
(05)信息与控制(商飞班) | ||
(06)飞行器设计(商飞班) | ||
(07)航空复合材料结构(莫航班) | ||
(08)航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莫航班) | ||
(09)航空发动机(莫航班) | ||
(10)航天工程(莫航班) | ||
(11)飞机机载系统(莫航班) |
注:1、申请直博生须提前与导师联系确认,并将导师同意接收的确认信息发送至sjtu413@163.com。2、学术硕士均为硕博连读。
2、申请、复试及拟录取程序
时间 | 内容 |
10月12日 | 申请人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环节,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
10月25日左右 | 学校将在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
注:已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无需再参加复试,但仍需在全国推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复试、拟录取的确认操作,请随时关注邮件或短信通知,逾期不操作者视为主动放弃。
(二)第二批:未获得我院2021年暑期优才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考生请按照以下说明完成申请、复试及拟录取程序。
1、招生类别、招生专业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类别 | 备注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直博生 | 如第一批录满,则不再接收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1)飞行器设计 | 学术硕士 | |
(02)飞行器动力系统 | |||
(03)信息与控制 | |||
(04)临近空间系统与设计 | |||
(085500)机械 | (01)信息与控制(普通班) | 专业学位硕士 | |
(02)飞行器设计(普通班) | |||
(03)飞行器动力系统(普通班) | |||
(04)临近空间系统与设计(普通班) | |||
(05)信息与控制(商飞班) | |||
(06)飞行器设计(商飞班) | |||
(07)航空复合材料结构(莫航班) | |||
(08)航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莫航班) | |||
(09)航空发动机(莫航班) | |||
(10)航天工程(莫航班) | |||
(11)飞机机载系统(莫航班) |
注:申请直博生须提前与导师联系确认,并将导师同意接收的确认信息发送至sjtu413@163.com。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
③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④英语六级或其他英语证;
⑤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按重要性排列不超过5份;
(请以“姓名+报考类别”命名且压缩后发送至sjtu413@163.com),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及拟录取程序
时间 | 内容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10月12日16:00前 | 申请人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 请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报名,逾期申请将 不被受理 |
10月13日10:00前 |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系统通 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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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5:00前 | 进入复试的申请人通过系统回复 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 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 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 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 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 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 放弃 |
10 月 13 日前 | 学院公示复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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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6 日 | 组织线上复试,确定拟录 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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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8 日前 | 学院通过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 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推免生通 过系统回复确认 | 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 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 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 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 为主动放弃 |
10 月 25 日前 |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招办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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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原则
1.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学院根据接收规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2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已参加第一批推免复试(暑期优才夏令营)且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取得推免资格且按照夏令营公示结果填报志愿,学院根据接收规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愿意接受调剂的同学有机会录取到其他类别,具体学院将结合实际录取情况和考核成绩等进行考虑。
3.参加第二批推免复试且通过考核的考生,学院根据接收规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四、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航空航天学院空天大楼A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6631
联系人: 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