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简章》工作要求,现将《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办法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音乐舞蹈学院计划接收音乐专业型的推免生。
二、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工作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1、考生填报志愿
10月9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10月1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对推免生按学科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及面试。考核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内通过网页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和学籍。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2021年9月4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2-6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