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26)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中心考点往届生要求
更新时间:2020-09-25 22:16:15 编辑: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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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公告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报名信息确认方式由以往在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试行网上确认。现将乌兰察布市报考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择乌兰察布市报考点的条件
(一)所有报名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乌兰察布市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的省(区、市)报考,乌兰察布市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我市户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必须是户籍地或就读高校地属于乌兰察布市。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必须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属于乌兰察布市。选工作地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必须有乌兰察布市的社会保障卡和近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单,且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无本地的社会保障卡和近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单本报考点不予进行网上确认;选户籍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本人户口薄。
在实习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有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
二、网上确认事宜
(一)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 月 4 日—9 日。 其中考生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6 日,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考生, 重新补充(或修改)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 11 月 9 日 18:00。
报考点网上确认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9 日。
(二)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所有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和本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了解熟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提交上传所需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三)设置“现场服务场所”,为无法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的考生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协助考生有效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等,确保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服务场所:乌兰察布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乌兰察布市电教仪器馆)。
咨询电话:18647462767;18647452767。
三、其他事宜
1、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相关报考事宜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执行。
3、本公告是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整理而出,请考生结合国家、自治区两个通知仔细阅读理解,掌握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和本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等规定要求,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慎重填写网报信息和选择报考点。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上传虚假证件材料信息,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造成后续报考点不予进行网上确认的,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规定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选择乌兰察布市报考点的条件
(一)所有报名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乌兰察布市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的省(区、市)报考,乌兰察布市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我市户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必须是户籍地或就读高校地属于乌兰察布市。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必须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属于乌兰察布市。选工作地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必须有乌兰察布市的社会保障卡和近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单,且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无本地的社会保障卡和近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单本报考点不予进行网上确认;选户籍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本人户口薄。
在实习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有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
二、网上确认事宜
(一)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 月 4 日—9 日。 其中考生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6 日,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考生, 重新补充(或修改)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 11 月 9 日 18:00。
报考点网上确认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9 日。
(二)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所有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和本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了解熟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提交上传所需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三)设置“现场服务场所”,为无法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的考生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协助考生有效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等,确保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服务场所:乌兰察布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乌兰察布市电教仪器馆)。
咨询电话:18647462767;18647452767。
三、其他事宜
1、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相关报考事宜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执行。
3、本公告是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0]4号)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整理而出,请考生结合国家、自治区两个通知仔细阅读理解,掌握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和本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等规定要求,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慎重填写网报信息和选择报考点。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上传虚假证件材料信息,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造成后续报考点不予进行网上确认的,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规定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