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什么时候交,这个问题是每个准备打算报考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共同关注的问题,辽宁科技大学在职学费和辽宁科技大学在职硕士学费是一个概念,今天的小编为大家从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整理的辽宁科技大学学费数据,帮助大家解决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什么时候交的问题(也包含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什么时候交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费、宿费的收缴工作
2.每年研究生招生入学时,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新生信息将银行卡、缴费说明等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并将新生交费的相关信息录入收费管理系统。
3.按月将学生欠费名单发往研究生院,并对收费情况做出统计分析。
4.负责对学生有关缴费查询、证明开据等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每年新生报到前,研究生院向财务处提供新生基本信息数据盘及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学费、住宿费标准的书面通知。
2.负责提供研究生休学、退学、出国、提前毕业等学籍变动情况,安排办理研究生住、退宿手续。及时向财务处提供学籍变动和住宿变动的书面通知。
3.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负责欠费催缴及对欠费学生的处理。
4.负责对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研究生暂保管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第四条 研究生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除外)的基础学制为2.5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延期毕业的,给予半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4000元/学期的学费。
2.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延期毕业的,给予半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除外)的基础学制为2.5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习年限超过5年之后需缴纳4000元/学期的学费。
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学习年限超过5年之后需缴纳6000元/学期的学费。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0000/年,延期毕业的,给予一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四)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第五条 研究生缴费时间
1.新生需在入学报到5日前,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缴费卡内。
2.基础学制内在校生,需在开学报到一周内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到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的缴费卡中。
3.延期毕业研究生,需在每学期开学报到5日前将本学期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全额缴清。
4.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需在每学期开学报到当天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费、宿费的收缴工作
2.每年研究生招生入学时,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新生信息将银行卡、缴费说明等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并将新生交费的相关信息录入收费管理系统。
3.按月将学生欠费名单发往研究生院,并对收费情况做出统计分析。
4.负责对学生有关缴费查询、证明开据等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每年新生报到前,研究生院向财务处提供新生基本信息数据盘及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学费、住宿费标准的书面通知。
2.负责提供研究生休学、退学、出国、提前毕业等学籍变动情况,安排办理研究生住、退宿手续。及时向财务处提供学籍变动和住宿变动的书面通知。
3.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负责欠费催缴及对欠费学生的处理。
4.负责对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研究生暂保管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第四条 研究生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除外)的基础学制为2.5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延期毕业的,给予半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4000元/学期的学费。
2.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延期毕业的,给予半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除外)的基础学制为2.5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习年限超过5年之后需缴纳4000元/学期的学费。
2.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学习年限超过5年之后需缴纳6000元/学期的学费。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10000/年,延期毕业的,给予一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四)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第五条 研究生缴费时间
1.新生需在入学报到5日前,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缴费卡内。
2.基础学制内在校生,需在开学报到一周内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到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的缴费卡中。
3.延期毕业研究生,需在每学期开学报到5日前将本学期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全额缴清。
4.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需在每学期开学报到当天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第六条 对无故拖欠学、宿费的学生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1.该生当年不予学籍注册。
2.取消该生当年上课、考试、开题、答辩等所有参加教学活动的资格。
3.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评奖助学金及入党资格。
第七条 退费办法
1.学生缴纳学费后,因休学、退学等原因需返学、宿费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2.退费金额按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3.学生因违纪而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其已缴纳的学宿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该生当年不予学籍注册。
2.取消该生当年上课、考试、开题、答辩等所有参加教学活动的资格。
3.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评奖助学金及入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