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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签 拟录取专业 计数项:拟录取学校
北京大学 电子信息 1
  环境工程 1
  环境科学 2
北京交通大学 工程与项目管理 1
  工业工程 1
  金融 1
  人工智能 1
  审计 1
  物流工程与管理 1
北京语言大学 国际语言服务 1
  艺术学 1
大连海事大学 法律(法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城乡规划学 1
  船舶工程 2
  电气工程 1
  动力工程 1
  环境工程 1
  机械工程 7
  建筑 1
  控制工程 1
  流域海岸环境生态科学与工程 1
  人工智能 1
  软件工程 2
  设计学 1
  生物工程 1
  生物技术与工程 1
  生物学 3
  水工结构工程 1
  水利工程 1
  水利水电工程 1
  水文学及水资源 1
  土木工程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学 1
  公共管理学 1
  软件工程 1
东北大学 电气工程 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
  法学 1
  工商管理学 3
  公共管理学 4
  会计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软件工程 1
  设计 1
  数学 1
  应用经济学 2
  应用统计 2
东北农业大学 产业经济学 2
  畜产品加工工程 7
  电气工程 1
  动物生产 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6
  发育生物学 3
  法律(法学) 1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果树学 1
  环境保护与修复 1
  会计 4
  会计学 3
  金融 2
  金融学 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6
  临床兽医学 8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2
  农药学 1
  农业机械化工程 2
  农业经济管理 18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1
  农业水土工程 2
  农艺与种业 1
  企业管理 6
  食品发酵工程 2
  食品科学 5
  蔬菜学 9
  土地资源管理 1
  土壤学 1
  微生物学 4
  细胞生物学 1
  行政管理 1
  预防兽医学 3
  植物病理学 1
  植物学 4
  植物营养学 1
  资源环境微生物学 2
  作物遗传育种 12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生物学 1
东南大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
  软件工程 1
  网络与信息安全 1
  资源与环境 1
复旦大学 大气科学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
  环境管理 1
  神经生物学 2
  生物学 2
广州大学 生物学 1
  戏剧与影视 1
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科教学(音乐) 1
湖南大学 保险 1
  城乡规划 1
  电子信息 1
  国际商务 1
  建筑 1
  金融学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1
  能源动力 3
  应用经济学 1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电气工程 1
华东师范大学 软件工程 1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 1
  计算机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轻工技术与工程 2
  设计学 1
  生物与医药 2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土木水利 1
  外国语言文学 1
  资源与环境 1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法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空白) 1
华中农业大学 畜牧 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1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1
  基础兽医学 1
  农药学 1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1
  生物与医药 1
  兽医 1
  水产动物医学 1
  预防兽医学 2
  植物病理学 1
  作物遗传育种 1
吉林大学 车辆工程 2
  畜牧学 1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1
  化学 2
  环境科学 1
  机械工程 1
  计算机技术 1
  金融学 1
  农业机械化工程 1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3
  农艺与种业 1
  企业管理 1
  软件工程 1
  生物学 3
  生物与医药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1
  世界经济 1
  兽医学 4
  水文学与水资源 1
  土地资源管理 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1
  作物学 3
吉林农业大学 学科教学(英语) 1
江南大学 食品工程 1
  数学 1
兰州大学 俄语笔译 1
  法律(法学) 2
  工商管理学 2
  公共管理学 1
  生态学 1
辽宁师范大学 音乐 1
南昌大学 金融 1
南京大学 基础医学 2
  生态学 1
  土地资源管理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控制工程 1
南京理工大学 车辆工程 1
  电气工程 1
  工业工程与管理 1
  工业设计工程 1
  会计 1
  土木工程 1
  智能电网与控制 1
南京农业大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2
  风景园林 1
  基础兽医学 1
  水产养殖 1
  土地资源管理 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1
  作物遗传育种 1
青岛理工大学 设计学 1
厦门大学 国际中文教育 3
  会计学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教育发展与治理 1
  免疫学 1
  生物学 2
  眼科学 1
山东大学 材料与化工 1
  化学 1
  环境科学与工程 1
  计算机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金融 1
  土木水利 3
  微生物学 2
  细胞生物学 1
  植物学 1
上海大学 法律(法学) 1
  法学 1
  会计 1
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基础医学 1
  兽医学 1
深圳大学 工商管理学 1
  建筑 1
沈阳化工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首都师范大学 俄语语言文学 1
苏州大学 法律(法学) 1
  金融 1
同济大学 化学 1
  环境科学 1
  生物学 3
武汉大学 化学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技术 1
  应用统计 1
西北工业大学 航空工程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2
  风景园林 1
  果树学 3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
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西南财经大学 保险学 1
  国际商务 2
  会计 1
  金融 6
  金融工程 1
  金融学 4
  市场营销管理 1
  数理金融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 1
燕山大学 会计学 1
云南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 1
浙江大学 畜牧学 1
  风景园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1
  农艺与种业 1
  生物物理学 1
  兽医 1
  土木水利 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3
  资源与环境 1
中国财经政法大学 电子商务 1
  知识产权法 1
中国传媒大学 设计学 1
  新闻与传播 3
中国海洋大学 大气科学 1
  发酵工程 1
  环境工程 1
  会计 2
  食品科学与工程 11
  水利工程 1
  土地资源管理 1
  营销管理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1
  电子信息 1
  能源动力 2
  能源化学 1
  生物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设计 1
中国农业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 1
  农业机械化工程 1
  蔬菜学 2
  作物遗传育种 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会计 1
  计算机技术 1
中国政法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中南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资源与环境 1
中山大学 地质学 1
  公共卫生 1
  生物学 1
总计   459

行标签 拟录取专业 计数项:拟录取专业
东北农业大学   132
  农业经济管理 18
  作物遗传育种 12
  蔬菜学 9
  临床兽医学 8
  畜产品加工工程 7
  企业管理 6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6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6
  食品科学 5
  植物学 4
  微生物学 4
  会计 4
  预防兽医学 3
  会计学 3
  发育生物学 3
  资源环境微生物学 2
  食品发酵工程 2
  农业水土工程 2
  农业机械化工程 2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2
  金融学 2
  金融 2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动物生产 2
  产业经济学 2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
  植物营养学 1
  植物病理学 1
  行政管理 1
  细胞生物学 1
  土壤学 1
  土地资源管理 1
  农艺与种业 1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1
  农药学 1
  环境保护与修复 1
  果树学 1
  法律(法学) 1
  电气工程 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7
  农艺与种业 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2
  作物遗传育种 1
  微生物学 1
  畜产品加工工程 1
内蒙古农业大学   4
  食品科学 3
  畜产品加工工程 1
山西农业大学   1
  临床兽医学 1
未知   3
  畜产品加工工程 2
  会计学 1
总计   147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结合《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经学生申请、学院考核、学校审核等环节,决定拟录取以下147名考生为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例: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拟录取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东北农业大学推免率为11.1% 为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大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发布此章程。
一、组织领导
(一)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开展。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的5-11人组成;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
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11人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限额
(一)我校仅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科(领域)接收推免生。
(二)2023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
(三)各学科(领域)未完成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将调整为统考生招生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3年;
其中: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
9月28日,推免生报名功能开通。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请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此时间之前报名。
(二)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审核推免生报考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所需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除上述3项材料外,考生还须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四)复试
我校复试采取“双机位”线上复试的形式,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软件。
1.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招生学院咨询;
2.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掌握及综合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3.复试采用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不超过总成绩70%;
4.复试后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
5.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或导师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推荐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八、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0398(研招办)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为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大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发布此章程。
一、组织领导
(一)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开展。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的5-11人组成;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
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11人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限额
(一)我校仅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科(领域)接收推免生。
(二)2023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
(三)各学科(领域)未完成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将调整为统考生招生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3年;
其中: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
9月28日,推免生报名功能开通。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请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此时间之前报名。
(二)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审核推免生报考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所需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除上述3项材料外,考生还须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四)复试
我校复试采取“双机位”线上复试的形式,应用软件为腾讯会议。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软件。
1.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招生学院咨询;
2.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掌握及综合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3.复试采用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不超过总成绩70%;
4.复试后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
5.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或导师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推荐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八、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0398(研招办)

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推荐阶段
 
1.2020年9月22日,召开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并下发《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会议通过的推荐名额分配办法及具体名额下达至各学院。我校今年推免计划共计549个,其中普通推免计划536个,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13个。
 
2.2020年9月24日,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办法)至研究生院审批。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或专项计划相应申请表),具体时间及要求按各学院及学工处、校团委公布的推免办法执行。
 
4.2020年10月2日前,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推免生面试工作并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上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决议》、《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附件3、附件4、附件5)。
 
5.2020年10月3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2020年10月6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7.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根据名额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按照再分配的剩余计划数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此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8.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2020年10月6日前,学校发布《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2020年10月8日前,各学院依据《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应明确学院组织领导、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2020年10月12日,开始推免生接收复试及待录取工作。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2020年10月21日前,各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
 
5.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