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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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教育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4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9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方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线下到校学习的方式。
(四)2024级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将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
(三)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四)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见下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浙江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80-8180690。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信息公开
(一)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六、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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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教育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4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9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方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线下到校学习的方式。
(四)2024级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将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招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
(三)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四)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见下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位类别 | 学院 | 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生方向 | 推免生拟招人数 |
学术学位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070700 |
01物理海洋学 02海洋化学 03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海洋学 04海岛开发与保护 |
2 |
学术学位 | 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海洋生物学070703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学术学位 |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
01油气田开发工程 02油气储运工程 03油气加工与安全工程 04油气环境工程 |
2 |
学术学位 | 船舶与海运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
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2轮机工程 03水声工程 04海洋工程 |
2 |
学术学位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学术学位 | 水产学院 | 水产0908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专业学位 |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资源与环境0859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专业学位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与医药0860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专业学位 | 水产学院 | 渔业发展095134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专业学位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专业学位 | 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专业学位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药学1055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浙江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80-8180690。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信息公开
(一)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六、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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