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工商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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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 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 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
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 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
(五) 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 以
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62769448
网址: http://grs.ctbu.edu.cn/
邮箱: yjszs@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 19 号明智楼 308 室
邮编: 400067
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5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余名。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调整。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重庆工商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012)。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务必查看我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相应招生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人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所、中心)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网发布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之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
各专业标准学制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5000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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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智楼308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将于2022年9月15日后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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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 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 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530 余名(含 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30 余名。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 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 仅供考生报考 时参考, 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综 合考虑学校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 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
调整。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 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 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530 余名(含 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30 余名。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 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 仅供考生报考 时参考, 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综 合考虑学校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 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
调整。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 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 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 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
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 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
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 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
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 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
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重庆工商大学的 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报 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 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 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提示: 报考我校设计硕士(专业代码 135700)的 重庆市考生, 报考点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考点代码
5012) ; 其他省市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报 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 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 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提示: 报考我校设计硕士(专业代码 135700)的 重庆市考生, 报考点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考点代码
5012) ; 其他省市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址: https//yz.chsi.com.cn ,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 须知, 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 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 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 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招生单位
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
业少数民族地区。
按规定享受“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计 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 语教室志愿者”等项目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 不享受相应照顾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 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 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招生单位
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
业少数民族地区。
按规定享受“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计 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 语教室志愿者”等项目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 不享受相应照顾
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应(往) 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 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 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 主动了解
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应(往) 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 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 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 主动了解
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
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
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不得准予考 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 应立
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 学校将要求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 再准予考
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
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
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 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
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不得准予考 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 应立
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 学校将要求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 再准予考
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
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 届生)查询, 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 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书》。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 23 | 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12 月 | 23 | 日下午 | 外国语 |
12 月 | 24 | 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 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
准考证打印为准) 。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
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是
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 比对等措施, 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 照顾(含加分) 政策的资格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 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 复 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
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基础上, 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 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 预计为 2024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 具体
时间另行通知。
3.初试地点: 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
准考证打印为准) 。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
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是
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 比对等措施, 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 照顾(含加分) 政策的资格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 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 复 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
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基础上, 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 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 预计为 2024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 具体
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
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 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
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在复试中须加试 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 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
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 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含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 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
人员,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
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 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
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在复试中须加试 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 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
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 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含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 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
人员,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 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 (部、所、中心)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 提交申请、证明材料, 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 策的, 不予加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
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 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
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根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要求执行。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 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 (部、所、中心)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 提交申请、证明材料, 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 策的, 不予加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
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 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
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根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要求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入学考 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 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
(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
重要工作环节。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 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 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 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 125200]、旅游 管理[代码为 125400]、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 , 可以申 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
关规定。
(七)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入学考 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 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
(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
重要工作环节。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 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 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 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 125200]、旅游 管理[代码为 125400]、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 , 可以申 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
关规定。
(七)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
由和有关证明, 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取 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各专业标准学制参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 13000 元/生/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35000 元/生/
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
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各专业标准学制参见《重庆工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 13000 元/生/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35000 元/生/
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
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奖助项目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硕士: 6000 元/年 博士: 20000 元/年 |
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 |
国家奖学金 |
硕士: 20000 元/年 博士: 30000 元/年 |
按国家文件执行 |
学业奖学金 |
最高可达 12000 元/年 |
按等级择优评选。其中,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获得者须 |
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获奖 等级及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单项奖学金 |
100-5000 元/项 |
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 文体活动等获得荣誉给予相应级 别奖励 |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
3000-5000 元/项 |
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 审 |
校长荣誉奖 |
10000 元 |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 研究生统一评选 |
研究生“三助”津贴 |
480-800 元/月 |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 “助研”,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 获得津贴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 约 600-51000 元/项 |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 元/人/次 |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
研究生考博奖励 | 1000 元/人 |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
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 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
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 肃处理。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直 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 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 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 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 学
校不承担责任。
(三)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
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班。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 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 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 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 学
校不承担责任。
(三)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
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班。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 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 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 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 以
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62769448
网址: http://grs.ctbu.edu.cn/
邮箱: yjszs@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 19 号明智楼 308 室
邮编: 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5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余名。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调整。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重庆工商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012)。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务必查看我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相应招生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人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所、中心)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网发布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之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
各专业标准学制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5000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奖助项目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硕士:6000元/年 | 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 |
国家奖学金 | 硕士:20000元/年 | 按国家文件执行 |
学业奖学金 | 最高可达12000元/年 | 按等级择优评选。其中,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获得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单项奖学金 | 200-5000元/项 | 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等获得荣誉给予相应级别奖励 |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 3000-5000元/项 | 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
校长荣誉奖 | 10000元 |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研究生统一评选 |
研究生“三助”津贴 | 4800元/年 |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助研”,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获得津贴 |
优秀硕士论文奖 | 1000元/篇 |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1000元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 600-51000元/项 |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人/次 |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
研究生考博奖励 | 1000-1500元/人 |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网址:http://grs.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明智楼308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将于2022年9月15日后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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