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一、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
推免生应2023年9月29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南通大学”专业志愿,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志愿。
2.复试/待录取通知
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全面考核。
(二)我校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在各招生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推免生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五)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接收推免硕士生数量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2.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履行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推免生占其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占我校2024年各招生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4.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推免生须在各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同放弃。每位推免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因此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务必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将不得撤销。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3-85012093。
2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pdf
案,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不提供宿舍。定向 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 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 控的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9.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 以教育部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 9 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 夫楼 6 号楼 202 东 1 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2023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Add 南通大学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南通大学考研资源下载:南通大学考研真题免费下载
南通大学历年保研笔试/面试真题汇.pdf
南通大学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南通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南通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南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
推免生应2023年9月29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南通大学”专业志愿,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志愿。
2.复试/待录取通知
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全面考核。
(二)我校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在各招生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推免生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五)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接收推免硕士生数量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2.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履行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推免生占其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占我校2024年各招生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4.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推免生须在各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同放弃。每位推免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因此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务必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将不得撤销。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3-85012093。
2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pdf
南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 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1857名,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 国家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生源情况作增减调整。2023年我校“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名,原则上专项专用,报考专业不限。
三、报考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 (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 (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 (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 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6.各招生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 的备注说明。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 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1857名,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 国家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生源情况作增减调整。2023年我校“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名,原则上专项专用,报考专业不限。
三、报考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 (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 (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 (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 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6.各招生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 的备注说明。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第 1 、2 、3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
(三)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报 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 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 (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 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他考生 (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
(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 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 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 志愿。
(2)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
(三)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报 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 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 (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 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他考生 (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
(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 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 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 志愿。
(2)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 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 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报考条 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7)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和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 工作。
(9) 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 别注意“报名点”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 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
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确保 2023 年 7 月 10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 信息将无法修改。
(10) 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未 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
(11)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22〕3 号) 及“研招网”报考 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 网上确认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 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报考条 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7)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和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 工作。
(9) 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 别注意“报名点”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 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
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确保 2023 年 7 月 10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 信息将无法修改。
(10) 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未 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
(11)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22〕3 号) 及“研招网”报考 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 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 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 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 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 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 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考生应按有关省网报公告要求,按时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 日, 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 17:00 。其中: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 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 四) 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每科的 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 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 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 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 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 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 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考生应按有关省网报公告要求,按时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 日, 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 17:00 。其中: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 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 四) 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每科的 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 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 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 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3.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 一) 、英语 (二) 、日语、数学 ( 一) 、数学 (二) 、 数学 (三)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 、管理类综合能力等为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考试大纲。
(五)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 查询。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 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网 络面试) 。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 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 (请保留准考证至2023年9月) 、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 料原件。
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 口 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 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 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 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 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 历 (学籍) 核验。
4. 以同等学力 (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时,还需另 外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选 考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5.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 请免试 (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 查询。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 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网 络面试) 。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 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 (请保留准考证至2023年9月) 、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 料原件。
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 口 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 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 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 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 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 历 (学籍) 核验。
4. 以同等学力 (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时,还需另 外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选 考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5.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 请免试 (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 规定,结合专业 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拟录取名单 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或档案审查意见) 和本人现实表现 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 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九、录取
1.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 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 方能正式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 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考生于 2023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 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十、其他说明
1. 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 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2. 学费: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 (学 术学位) 学费为 8000 元/年· 生;全日制硕士 (专业学位) 学位为 10000 元/年· 生; 艺术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 生;会计 (MPAcc) 学费为 25000 元/年· 生;非全日 制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费为23000 元/年 · 生。
3.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资助相关规定,我校建有完善的奖助 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 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帮助经济困难 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 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 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相应专业的培养方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 规定,结合专业 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拟录取名单 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或档案审查意见) 和本人现实表现 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 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九、录取
1.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 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 方能正式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 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考生于 2023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 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十、其他说明
1. 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 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2. 学费: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 (学 术学位) 学费为 8000 元/年· 生;全日制硕士 (专业学位) 学位为 10000 元/年· 生; 艺术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 生;会计 (MPAcc) 学费为 25000 元/年· 生;非全日 制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费为23000 元/年 · 生。
3.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资助相关规定,我校建有完善的奖助 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 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帮助经济困难 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 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 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相应专业的培养方
案,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不提供宿舍。定向 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 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 控的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9.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 以教育部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 9 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 夫楼 6 号楼 202 东 1 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添加南通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之家”,关注【之家】微信公众号,在之家微信号输入【南通大学考研分数线、南通大学报录比、南通大学考研群、南通大学学姐微信、南通大学考研真题、南通大学专业目录、南通大学排名、南通大学保研、南通大学公众号、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南通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