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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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体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七)我校会计学学术硕士、审计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均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名流程、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动态。
  (三)我校和各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四)补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三)录取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培养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解决住宿)
  (四)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不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和材料,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自愿转接户口关系,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参加就业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我校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媒体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以及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等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邮箱:jw@cueb.edu.cn。
  九、学制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除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外,攻读其他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十、学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类别   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
(全日制)
  单位:元
  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
  单位:元
 学术硕士研究生 统考学术型硕士   3年   8000/年   
单独考试专业   2年      30000/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硕士   2年   12000/年   
英语笔译硕士、
英语口译硕士
  2年   18000/年   
国际商务硕士   2年   20000/年   
审计硕士、
会计硕士
  2年   25000/年   
社会工作硕士   2年   8000/年   
资源与环境硕士   2年   12000/年   
税务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2年   20000/年   
法律硕士(法学)   2年   10000/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3年   10000/年   
金融硕士   2年   25000/年   
保险硕士   2年   20000/年   
应用统计硕士(含大数据分析)   2年   20000/年   
新闻与传播硕士   2年   18000/年
(金额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工商管理硕士   2年   68000(全部)   128000(全部)
公共管理硕士   2.5年   39000(全部)   42000(全部)
  十一、奖助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我校经重新布局,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
  我校奖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科研成果奖学金、“双百奖学金”、“董久昌”学研奖学金六项奖励。其中: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千元、三等奖6千元。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约为80%,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约为60%。
  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千元。
  科研成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B1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在B2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科研成果奖学金,根据成果级别奖励金额3000-50000元不等。
  双百奖学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简称“双百奖学金”)是北京市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所设立的两个奖项,旨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生培养支持力度,打造优质人才后备军。由北京市财政出资设立,每年9月组织开展评审。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万元,我校研究生“双百奖学金”名额按照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董久昌”学研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奖励科研能力突出,评定年度内在《经济研究》或《管理世界》等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奖金10000元。
  我校助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临时特困补助、贫困生补助四项补助。其中: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分10个月发放。
  三助一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管、助研、助教每学期聘任一次,每月补助分别为700元、800元、700元。兼职辅导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月补助为1200元。
  临时特困补助:符合我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每年获得1000-3000元一次性补助。
  贫困生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每生每月100元补助,每年分10个月发放。
  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国内外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学术新人计划、扎根实践工程等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500-20000元不等。学校还将资助研究生参加数学建模大赛、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同时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受邀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予以交通、住宿和会议费资助。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微信公众平台:cuebyzb
  首经贸考研官方QQ咨询群:459654832(1群)
  523041264(2群)
  128677198(3群)
  首经贸推免生QQ咨询群:209415386
  校内地址:校本部启铸恭温楼E210
  网址:http://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十四、其他
  1、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
  2、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一、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和突出优势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是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商学院之一,被誉为北京市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基地。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与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北京市品牌专业和北京市特色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格物致知,明体达用”的院训,以“培养引领中小企业实现成长梦想的卓越管理者”为项目使命,践行“厚德精业,守正出新”的项目价值观,努力培养爱国敬业,具有职业操守、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全球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

  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FMBA)研究生,专业代码:125100。

二、特色

(一)践行独特办学使命和先进教育理念,精心打造SEED培养体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植根国内外优秀企业实践,依托我校经管学科优势,通过雄厚的师资队伍、科学的课程体系、丰富的课外活动、系统的职业引导,培养学生兼具前沿专业知识与卓越沟通技能,使之成为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战略思维、决策能力的高级管理者与未来商业领袖。

  经过近二十年的教育实践和经验积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精心打造出SEED培养体系,即围绕Sociality(社交沟通能力)、Entrepreneurship(企业家精神)、Ethics(企业伦理)和Decision making capability(决策力)等四种核心能力构建的系统科学培养体系,并将这一培养体系贯穿于MBA项目使命践行、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质量把控的全过程。

(二)依托校内外优秀师资队伍,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特色课程体系

  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一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文理工等多学科相互支撑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学校从2006年起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并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师促进中心,是北京市最早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教师职业促进的教师自治组织。

  我校MBA/FMBA教师从全校优质师资中掐尖遴选,授课教师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高创”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等,充分利用学校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财务管理、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智慧旅游、商业大数据、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特色师资力量,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课程。同时,依托我校广泛校外合作关系和校友资源,MBA项目积极建设校外师资队伍,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③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具体参照我校研招网:https://yjs.cueb.edu.cn/和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公布的条件和流程。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日期: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为准)。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报名点:

  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当地报考点需要出具的证明,具体要求请提前查询当地报考点说明。

  选择我校为考点的考生,需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或出具2022年4月—2022年9月连续不断档的北京社保证明。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 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务必选择“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全国各报考点具体采取哪种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以及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通知。

  特别提示:

  1.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得进行确认。

  2. 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的考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不必再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但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我校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北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地以当地报名点安排为准(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23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23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5.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行查询下载。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一般于2023年3~4月在我校MBA教育中心进行(请届时查看MBA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内容: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政治笔试。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本科或专科期间成绩单;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

  6.体检:通过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注:具体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并于2023年5月30日之前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3.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自愿。

  4.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

六、学制、学习方式和学费

基本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注: 上课具体时间最终以当年教学部课表为准。

七、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初试成绩(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排名前十的考生可获5000~10000元奖学金,其中第一至第三名:10000元/人,第四至第十名:5000元/人。(注:初试成绩相同者,以英语成绩优先)。

  2.毕业奖学金:MBA及FMBA应届合格毕业生(不含延长学籍的毕业生),成绩优异者可申报毕业奖学金。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已转入我校),同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以上奖学金可以累加。

八、助学金

  全日制且非定向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4000元(每年按10个月,700元/月,发放2年)。

九、学历学位与就业

  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2.非定向MBA学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去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ueb.edu.cn/

工商管理学院网址:https://cba.cueb.edu.cn/

MBA教育中心网址:https://mba.cue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5976412   010-65976020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红庙金台里2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4号楼104室

邮编:100026

E-mail:mbazs@cueb.edu.cn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研招办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拒收其他快递寄送材料。

(二)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51759  QQ群号:188206359

       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cueb.edu.cn/z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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