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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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3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南京医科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2 年以上(含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前) 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 须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425 分)。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须已通过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425 分)。
(5)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以上第(3)(4)点的人员) 复试前 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 学等 (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
(6)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 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 (学制四年制) 或本科提前 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 (学制五年制) 报考。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1)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儿科学和儿外科学以外) 各领域只接收全日 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105112 儿外科学均只接受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
 
临床医学和儿科学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 和精神医学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 (医 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 学检验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 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 学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105125 核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 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 (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2)  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 考。
(3)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  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复试前须加试) ;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全日制公共管理 硕士 (MPA)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推荐免试生,原则上要求全脱产在校学 习。
5. 我校临床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 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 (口腔) 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yz.chsi.cn/tm) 的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报考我校。请于 9 月中旬查看我校 2023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 招生简章和预报名通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 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 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 考条件,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一) 网上报名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 (网址为 http://yz.chsi.cn/或
http://yz.chsi.com.cn) 按时提交报考信息 (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
(二) 网上报名须知
1. 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 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 籍) 核验。
2.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3.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
4. 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 “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 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 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 2023 年 7 日 10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 信息将无法修改。
5. 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 确定)。一旦确定报考点,请务必至选择的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并参加初试。
6. 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7. 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 xx 学院xx 级年办转”。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京

 
 
 
 
医科大学”。
8. 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未电子注 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 。
9. 南京医科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京医科大学职工” 和工号。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 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 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 工作。
(三) 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 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不能 参加考试。
3.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 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 提醒: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 录取时仍需考生工作 (档案) 单位的同意,并提供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 招生单位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因此建议考生应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 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 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详见准考证) 。
(三) 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 2 门 (公共管理硕士) 、3 门 (教育学、历 史学、医学 3 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 3 门) 或 4 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
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 (全国统一命题) 覆盖科目请参照教育部考试 中心编制大纲 ;
2. 308 护理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详见 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
3. 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普通心理学、心理研究方法、心理咨询 的理论与实务、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心理与教育测量 (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应 用心理专业硕士考试大纲,重点考察以上内容) ;
4. 349 药学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 事法规;
5. 352 口腔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口腔内科学、 口腔颌面外科学、 口腔正畸学、 口腔修复学、 口腔解剖生理学、 口腔组织病理学;
6. 353 卫生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 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7. 699 联考西医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 科学总论(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zs.njmu.edu.cn/) ;
8. 701 生物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9. 702 卫管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和流行 病学;
10. 707 心理学基础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普通心理学、心理研究方法、心理咨 询的理论与实务、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心理与教育测量;
11. 708 中医综合 (我校命题) 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 学、中医内科学。
(四)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 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 2023 年 9 月)、毕业证 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需注册完整) 、本人身份证。复 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实验或临 床技能操作、面试等。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  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格检查
( 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或档案审查意见) 和本 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 一) 202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2500名 (含长学制学生约 28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接收的免试推荐 生占当年招生计划) 。
(二)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5,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 名单。
(三)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 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 我校将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 2017级及以后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请谨慎报考定向就业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此类研究生在拟录取阶段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

 
 
 
 
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
 
七、奖助办法及住宿等说明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全日 制临床及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宿服从医院统一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 达到毕业要求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即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上注明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根据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 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校原 则上不提供宿舍,对有特殊困难者提出申请后经学校批准,仅在集中学习期间提 供临时住宿。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 (无派遣证)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 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临床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10000 元  3 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8000 元3 年;我校非全日 制公共管理硕士 (MPA) 、公共卫生硕士 (MPH) 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20000 元3 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15000 元3 年。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 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九、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 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 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 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3-5 年 (自入学到获得学位 的年限) 。
 
十一、特别提醒: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 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招收 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招 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 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情况,请考生关注 我校研招网。
 
十三、其它事宜
( 一) 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 “◇”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 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 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 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 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 成绩查询:2023 年 3 月上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3. 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23 年 3 月底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4. 复试时间:2023 年 4 月初复试,确切时间以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为准;
5. 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23 年 7 月初,确切时间以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为准。
(四)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 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五) 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 http://www.njmu.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 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六) 如在2023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 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七) 因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请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严格遵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八)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1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  系  人:刘老师   杨老师   周老师
E-mail:  degree@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 2023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备注 招生咨询电话
101 基础医学院   025-86869322
102 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 025-68307610
103 公共卫生学院   025-86868412
 
 
 
 
 
 
 
104
 
 
 
 
 
 
第四临床医学院
(025-86862779)
附属脑科医院 (南京脑科医院) 025-82296209
附属肿瘤医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025-83284729
眼科医院 025-86677679
附属妇产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025-52226669
明基医院 (明基医院) 025-66867011/668671
36
友谊整形外科医院 025-89637064
105 口腔医学院 附属口腔医院 (江苏省口腔医院) 025-69593177
106 护理学院   025-86869554
107 医政学院   025-86868507
109 药学院   025-86868472
112 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025-58509799
1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86868255
120 第三临床医学院 附属南京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025-52271484
130 康复医学院   025-86862816
131 儿科学院   025-83116932
132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025-86869533
 
133 医学影像学院   025-86862273/
18860956746
134 姑苏学院 附属苏州医院 (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13
230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025-86869502
517 青岛临床医学院 青岛市市立医院 0532-82789058
521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7-80872520
524 鼓楼临床医学院 南京鼓楼医院 025-68182105
525 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021-67721667
526 附属江宁医院 南京市江宁医院 025-52087021
530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021-37798973
532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021-66301051
537 逸夫医院   025-87115887
538 金陵临床医学院 东部战区总医院 025-80861371
540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8-85767229
541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上海市东方医院 021-58875242
 
 
 
 
542
 
 
 
无锡医学中心
(0510-85350798)
附属无锡人民医院 (无锡市人民医 院) 0510-85351750
附属无锡第二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 民医院) 0510-68562954
无锡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 院) 0510-81910028/82725
161
无锡精神卫生中心 (无锡市精神卫 生中心) 0510-83219310
 
 
543
 
常州医学中心
(0519-81087655)
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 (常州市第 二人民医院) 0519-88104933
常州妇幼保健院 (常州市妇幼保健 院) 0519-88581827
548 泰州临床医学院   0523-89890033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  完成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 ;
(2)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排名前三) ;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学术论著。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 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 主干课程,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安排,并在综合考核前通知考生。
(五)我校继续实施全日制临床(口腔)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 规范化培训接轨试点项目(简称“5+3+X”博士项目) ,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临床(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5+3”接 轨培养)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专业) 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  已获临床(口腔) 医学硕士学位者或全日制临床(口腔) 医学学术学位 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 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 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注: 上述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 消其入学资格。
(六)我校启动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研究生试点项目,将科学研究与领导力、实践 力、胜任力相结合,以培养能够倡导和实施改善公众健康工作的公共卫生领军 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目标,培养公共卫生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体选拔办法 将于 2022 年上半年另行通知。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八)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 书面推荐意见。
(九)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 名。
(十)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 读及“申请-考核”制)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 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考方式
(一)本科直博(仅限学术学位博士)
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http://202.195.181.46/_s127/2019/0925/c10171a153986/page.psp),具体申请时 间及流程可于 9 月中旬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推荐面试研究生相关通知说 明。
(二)硕博连读(仅限学术学位博士) :
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的办法》 及补充 规定实施(http://yjszs.njmu.edu.cn/89/31/c10190a100657/page.htm ),具体申请时 间及流程可于 10 月下旬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说明。
(三)“申请-考核”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 :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可查看《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 生  招  生  “      申  请  -     考  核  ”     制  实  施  办  法  》 (http://yjszs.njmu.edu.cn/89/30/c10190a100656/page.htm )。考生可于 11 月下旬 查看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说明。
(四)校内优选(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
为推进我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2022 年拟选拔 8~10 名优秀的本校三年制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全日制“5+3+X”博士。

三、关于报名
(一)网报时间
1.  硕博连读方式: 2021 年 10 月 27 日~11 月 8 日;
2. “申请-考核”方式: 2021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15 日;
3.  校内优选方式: 2022 年上半年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 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按网报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

四、招生考核
以各二级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各 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五、关于录取
(一)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 我校 2022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50 人左右。因录取本科直博、硕博 连读考生导致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
(三)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 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 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 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10000 元×3 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 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1 或 1052)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12000 元×3 年。我校已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 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3-6 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
 
八、其他事宜
(一) 有关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请浏览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 院 主 页 : http://yjsy.njmu.edu.cn   及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研 招 网 : http://yjszs.njmu.edu.cn/。
(二) 招生目录中,“☆”为国家重点学科; “★”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 置的学科专业。
(三) 如 2022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 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 101 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 室
邮政编码: 211166
联系电话: 025-86869222
联 系 人: 刘老师、杨老师、周老师
E-mail: degree@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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