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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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一、拟招生人数
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拟招收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约5000名,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约3700名(含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约130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实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人数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对各单位专业人数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北航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规定(可登录http://yz.chsi.cn/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035102法律(法学)专业、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网上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或者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境)外高校就读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网上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4)、(5)类报考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请复试前咨询报考相关单位)。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一考试”中1.2.3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单独考试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书样表-2023.pdf),且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含)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北航028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45102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招收2023年单独考试方式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
3.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推荐信(无模板,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其他报考要求
1.“强军计划”专项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北航研招办,考生需于2022年10月5日前,与军队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索取网上报名密码,按照军队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凡是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等材料。凡是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强军计划专项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涉及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招生简章相应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5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的时间节点及相关程序见《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22年9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的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若取消已报名信息而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则须重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及补网上支付,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2.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选择北航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网上报名期间,按照北京市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考生填写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gov.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或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就读考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或国(境)外高校成绩证明。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若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须在确认时向北航报考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不予通过;若选择非北航报考点,须于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达北航研招办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必要时用于北航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北航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报考点官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所属各单位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主动了解各项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须在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4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及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初试
(一)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各单位、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2023年2月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满足北航一志愿单位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满足北航调剂单位要求的考生则须提交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 报考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北航各单位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航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0.北航所属各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和125601工程管理)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单位)
(三)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北航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特殊专业是否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北航考生的调剂,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二)学习方式
北航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
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北航可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如下: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06计算机学院、03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及04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5400电子信息,085405软件工程,00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及00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的085500机械,085900土木水利,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6100交通运输,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
(三)住宿
北航仅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
八、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http://yzb.buaa.edu.cn/查看。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北航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其中获得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税前),硕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九、招生咨询
(一)考生可进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各单位的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录取通知书等。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导师选择办法由各单位复试时自行制定。考生如需查询导师的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可进入相应单位网页查看(先登录北航主页http://www.buaa.edu.cn,由“机构设置”进入“院系设置”再进入相应单位)。
(三)北航各单位联系方式(点击以查看)
(四) 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单位、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pdf
(五)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历硕士)办公地址:北航办公楼东配楼二层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处(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82317637 传真电话:010-82328059
E-mail:yzb@buaa.edu.cn
微信公众号:buaayzb
十、其他
(一)北航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二)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数字5或者6的,表示该专业为专业学位,例如085400;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专业,例如1201Z1;专业代码第五位为J的,表示该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例如0823J8。
(三)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与事实不一致的,录取资格无效。
(四)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约1150名(含各类专项),专业学位博士约150名(含各类专项),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一、报考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须满足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二、招生方式及报考要求

北航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单位自定本单位的招生方式,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一)本科直博

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

(二)硕博连读

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要求”外,报名时须为北航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招生单位同意。

(三)申请考核

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2)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过较为显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3)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四)其他报考要求

报考北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须为少数民族,且须在报名前向我办寄送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否则不予准考录取。北航所有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须有定向就业单位,并须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该专项报考要求与招生单位相应招生方式的报考要求一致,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北航2021年将继续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的要求,开展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通知。


三、报考事宜

本科直博报考按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执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报考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考试等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二)网上报名

北航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务必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必要时用于向考生寄发重要材料。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文件格式为j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

2.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的学生证扫描件(须扫描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

3.身份证扫描件(仅扫描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一面)。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准备同等学力附加材料。文件格式为zip或rar压缩包,大小不超过5MB,压缩包中须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每张证书单独扫描);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包括但不限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

(三)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1.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硕士学生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实表现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2021年专家推荐书.pdf)

(3)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  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仅供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使用)现实表现样式表.pdf)。招生单位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3.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学习方式

北航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其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重点招收在科研院所从事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五、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一)非定向就业

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

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单位招生总人数的5%。

录取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现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承担责任。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费、住宿与奖助

(一)学制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以本科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

(二)学费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航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000元/生·学年。

(三)住宿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北航视具体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北航不解决住宿。

(四)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我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其中,获得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叁万元(税前)。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根据教研厅〔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考生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未按要求签订并提交相应协议者,不予录取。

(三)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等材料者,不予录取。

1.学历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未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非学历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可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未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硕士学籍信息,最迟须在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未查询到硕士学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3.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录取资格无效。

(六)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七)若上级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航办公楼东楼二层

电话:010-82317637

传真:010-82328059

Email:yzb@buaa.edu.cn

微信号:buaayzb

1.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2.各招生单位负责发布本单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含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且自主安排博士招生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招生单位网站动态(链接见下方),或直接电话咨询相关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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