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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上不超过6年。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 普通招考: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 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 直接攻博:获得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4. 申请-考核制:不参加考试选拔,根据考生综合水平获得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状况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另外,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条件
1. 考生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具备下列科研成果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SCI期刊论文。所有期刊论文均需见刊。
(2)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3.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限于硕士专业为管理科学、计算机、统计学(数学)的考生招考。其他专业只接收毕业学科为工科、理科考生报考。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申请者必须是以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方式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且已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申请者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一年级硕博连读申请者须按照直博培养方案选课且完成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学分要求。
3. 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4. 具体申请选拔程序请按照我校《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5.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录取资格后不参加硕士毕业答辩,并取消硕士学籍。
6.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申请资格。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条件
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从获得硕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毕业院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院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获得国(境)外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学位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 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要求SCI三区;其他学科要求SCI四区)一篇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论文作者排名要求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往届生论文需检索证明,应届生需检索证明或论文接收函。
(2)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3. 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或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的经历。
4. 申请者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20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 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填报系统时需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2。
4. 缴费:报名截止后,我校后续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请网报成功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缴费通知,应在现场确认前提前完成缴费流程。
(二)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除直博攻博)考生都需要现场确认,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3)并按顺序提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419办公室。
3.以上确认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调整,研究生院第一时间在我校研招网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请关注网站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
六、初试、复试、录取
1. 初试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见招生目录第①门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招生目录第②门科目)。两门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17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变动,届时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通知)。
初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考生于考试前2天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2. 复试录取
(1)硕博连读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复试办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可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办法由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复试通过后可确定录取资格。
(2)申请-考核制
研究生院完成初审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移交给报考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培养单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拟安排在4月上旬完成,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考核。综合考核通过后可确定录取资格。
(3)统考考生复试录取
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统考考生拟安排在5月上旬在所属学科进行专业课笔试(招生目录第③门科目)。根据初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考生各方面表现,从中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
(1)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之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须全部为非定向。
(2)定向(委培)
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委培)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同一培养单位的同一学科中,定向(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
(3)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七、培养模式
1. 学费和奖助: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每学年交一次,共交四年。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学年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和各类奖学金评审,共享受四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
2. 学校在2021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中拟选派5-10名博士生与清华大学进行联合培养,选派条件要求本科毕业学校需为原“211”及以上学校,博士生的科研工作在清华大学进行,授予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分配,联合培养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学校优先在联合培养中选择科研能力强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留校任教。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51-6010370、0351-3176232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主楼B407房间
信息发布网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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