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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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保研
院    长:韩高荣教授
党委书记:刘艳辉
副 院 长:陈立新教授
     吴勇军教授
                  刘艳辉(兼)
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皮孝东教授

学院官网:http://mse.zju.edu.cn/chinese/
更多内容可登陆学院官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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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邱建荣教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韩高荣教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樊先平教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杜丕一教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陈湘明教授
陈立新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蒋建中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黄靖云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孟亮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马向阳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刘宾虹教授——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导师介绍——陈立新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导师介绍——陈湘明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浙江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5]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0普通物理
或836材料科学基础
或827物理化学(乙)
备  注: 统考:31(其中1个为科研院招生名额。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推免:31(其中1个为科研院招生名额。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按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本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拥有雄厚的优秀师资力量(包括多名院士、QR和长江计划特聘教授等),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研究基地,在优秀研究生培养方面连年取得佳绩,体现出高水准的研究生教学质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洁 0571-87952290 msecj@zju.edu.cn
 
 
①101政治
②201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7物理化学(乙)或
820普通物理
836材料科学基础
为了给全国材料学科优秀大学生搭建一个学术互动和交流的平台,加强浙大材料学院与国内高水平大学院系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兄弟院校大学生对浙大及浙大材料学院的认识与了解。我院将于2015年7月17日—20日举办“新世纪•新材料•新生活”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7月17日报到,7月20日离营),本次夏令营共招收营员50名。现将申请入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热爱材料学科,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科学研究能力;
2、所属院校: “985”、“211”院校以及浙江省属重点高校
3、所学专业:材料方向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三年级在校本科生(2016年毕业);
4、学业成绩优秀。要求本科期间(前2.5年)成绩总排名:“985”高校本专业前40%;“211”高校本专业前10%;其它高校本专业前3名。对已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同学,可适当降低学习成绩标准;有望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优先。
5、外语水平良好。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80以上或TOEFL 80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优先考虑。
二、申请方式
1、网上报名:自即日起至6月10日进入“2015年浙江大学夏令营系统”报名
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Xly.htm
2、报名同时将以下材料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mse_edu@zju.edu.cn
(1)申请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
(2)信息表(点击下载)
(3)本科成绩单、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各种奖励复印件、导师推荐信等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材料)制成的一份PDF文档。
注:将以上材料打包后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请使用“2015夏令营+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文件大小不可超过5M,申请阶段对所递交的电子材料不要求任何签字盖章。”
三、材料审核及录取
1、材料学院组织老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营员50名,名单将于2015年6月20日左右在网上公布。
2、报到时需递交报名时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原件(需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3、录取名单将在浙江大学材料学院网站(http://mse.zju.edu.cn/)上公布,申请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届时没有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在接到“同意参加”的信息后,请申请人及时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
四、其它事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7日下午2:00-5:00
地点: 待定
2、关于资助:
夏令营不收注册费。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将为营员提供交通、食宿以及相关活动的经费资助。
特别说明:本市高校营员需自行解决住宿,外地营员统一安排住宿,并按普通硬座火车票价格补贴旅费。
3、安全须知
(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将统一购买活动期间的团体保险,建议各位营员自购旅途意外保险;
(2)参加暑期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3)学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擅自离营者,举办方将不提供相关资助。
4、更多信息请访问浙江大学材料学院网站(http://mse.zju.edu.cn/)
5、夏令营活动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2876;E-MAIL: mse_edu@zju.edu.cn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5月25日
招生年份:2014年    本专业招收人数:61  专业代码:0805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 备注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注:(按一级学科招生)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7物理化学(乙)或
820普通物理或
836材料科学基础
 
面试:
本学科相关专业的综合知识




 
1、欢迎物理、化学、生物、电子信息、化工、计算机应用、机械类、高分子等学科的考生报考。
2、本专业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拥有雄厚的优秀师资力量(包括多名院士、QR特聘教授、长江计划特聘教授等),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中心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研究基地,近年来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等方面年年取得佳绩,体现出高水准的教学培养质量,使学生在未来事业发展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3、本专业拟招收推免生比例为预计招生人数的50%左右。
4、具体数据以推荐工作后系网站公布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研学校排名 学校名称
1 清华大学
2 北京科技大学
3 哈尔滨工业大学
4 西北工业大学
5 上海交通大学
6 武汉理工大学
7 华南理工大学
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 浙江大学
10 中南大学
11 山东大学
12 华中科技大学
13 四川大学
14 天津大学
15 西安交通大学
16 北京化工大学
17 东北大学
18 东华大学
19 北京工业大学
20 北京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属于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建有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表面与结构改性无机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磁性)信息材料技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电子显微镜中心,学科优势明显。全系现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45名,副高级职称人员57名。教师中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千人和青年QR入选者各3人,以及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拥有教育部创新研究团队2个,师资力量雄厚。

材料系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和本科专业,建有“功能材料”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材料系每年招收本科生约100名、硕士生约120名、博士生约60名,进站博士后15名左右。材料系致力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拥有强大的育人队伍,迄今已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3人、提名奖7人,本科毕业生录研/出国深造率保持在70%以上,名列工科专业前茅。

材料学该学科的前身是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部分)、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材料和高分子材料(部分)等学科。浙江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学科于1978年设立硕士点,1981年获博士授予权;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科于1978年设立硕士点,1984年获博士授予权;硅酸盐材料学科于1981年获硕士授予权,1984年并入无机非金属材料博士点;高分子材料学科于1987年设立硕士点,1995年获博士授予权。1998年合并为材料学博士点学科,2003年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学科,2007年经评审,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本学科是博士后流动站单位,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半导体材料及功能材料学科群”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功能材料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铁电与介电材料、功能玻璃材料、能量储存与转换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历年来获国家发明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9项。 
  研究生主干课程: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合成与制备、材料近代研究法、材料加工理论基础、材料相变、数学建模、固体物理、固体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高聚物结构与性能等。

材料加工工程该学科的前身是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部分)、铸造、高分子材料(部分)、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材料(部分)。浙江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学科于1978年设立硕士点,1981年获博士授予权;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科1978年设立硕士点,1984年获博士授予权。铸造学科于1981年获硕士授予权;高分子材料学科于1987年设立硕士点,1995年获博士授予权。1998年合并为材料加工工程博士点学科。本学科是博士后流动站单位,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半导体材料及功能材料学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金属材料表面工程、热加工工程及自动化、硅酸盐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等。历年来获国家发明奖4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5项。 
    研究生主干课程:数学建模、材料近代研究法、材料合成与制备、材料加工理论基础、材料结构与性能、过程控制原理、应用泛函分析、非线性问题中的数学方法及应用、近代场论与凝聚态物理、表面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高聚物加工工程等。

材料物理与化学该学科的前身是半导体材料学科和材料物理学科。半导体材料学科于1981年获硕士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授予权,1989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2年再次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材料物理学科于1987年设立硕士点。1998年合并为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点,1999年被批准设立“长江计划”特聘岗位。学科的主要带头人是中科院院士阙端麟教授。本学科设有“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博士后流动站单位。以本学科为核心组建的“半导体材料及功能材料学科群”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本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硅单晶科学与技术、半导体薄膜与器件物理、光子与光电子材料、纳米材料与物理等。历年来获国家发明奖8项、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4项。
    研究生主干课程:数学建模、材料近代研究法、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合成与制备、材料物理、半导体物理、应用泛函分析、非线性问题中的数学方法及应用、近代场论与凝聚态物理、表面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等。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我国最早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单位之一,源于机械系1952年开始招生的金相、铸造专业,化工系1958年开始招生的硅酸盐等专业。1978年,浙江大学建立了我国高校中第一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1985年建立了浙江大学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纯硅及硅烷国家重点实验室(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前身)。1989年,半导体材料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1999年,材料科学与工程被批准为一级学科,下设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3个二级学科。2007年,在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2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基础上,材料科学与工程被批准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014年7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更名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院设有半导体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物理4个研究所和电子显微镜中心,并建有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表面与结构改性无机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电镜中心、浙江省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新型信息材料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截至2014年9月,全院有教职工128人, 其中教授(研究员)48人,副教授(副研究员等)59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QR专家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 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6人。

材料学院开展材料微纳结构、信息功能材料、能源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工作。学院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承担多项国家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国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研究成果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发明奖1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并在SCIENCE、NATURE等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2014年9月,据美国ESI对全球材料科学学科评估显示,浙江大学材料科学学科在全球高校中位居第13位。

材料学院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和本科专业,建有“功能材料”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材料学院每年招收本科生约100名、硕士生约120名、博士生约60名,进站博士后15名左右。材料学院致力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拥有强大的育人队伍,迄今已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3人、提名奖7人,本科毕业生录研/出国深造率保持在70%左右,名列工科专业前茅。

今天的材料学院,秉承浙江大学“求是、创新”校训,遵循学院“明德求真、精材成器”的核心价值观,正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材料学科,致力于创造与传播知识、弘扬与传承文明、服务与引领社会,为我国乃至世界材料科学与工程的进步而努力。

学院下有研究所5所,分别是:功能复合材料与结构研究所、材料物理研究所、半导体材料研究所、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金属材料研究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属于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建有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表面与结构改性无机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磁性)信息材料技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电子显微镜中心,学科优势明显。全系现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45名,副高级职称人员57名。教师中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千人和青年QR入选者各3人,以及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拥有教育部创新研究团队2个,师资力量雄厚。

材料系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和本科专业,建有“功能材料”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材料系每年招收本科生约100名、硕士生约120名、博士生约60名,进站博士后15名左右。材料系致力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拥有强大的育人队伍,迄今已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3人、提名奖7人,本科毕业生录研/出国深造率保持在70%以上,名列工科专业前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科技大楼
联系电话:0571-87951400
邮编:310027
联系方式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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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办公人员
办公电话
职 务
E-mail
院长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27
韩高荣
87951171
87953300
院长
  hgr@zju.edu.cn
党委书记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25
刘艳辉
87952291
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yanhuiliu@zju.edu.cn
房 迪
87952291
副处职调研员
fangd@zju.edu.cn
副院长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28
陈立新
87952292
87951152
副院长
lxchen@zju.edu.cn
吴勇军
87952292
87951410
副院长
yongjunwu@zju.edu.cn
综合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21
应 窕
87953143
实验室秘书
jsyjs@zju.edu.cn
倪孟良
87951400
综合办公室主任
niml@zju.edu.cn
王育萍
87952293
组织人事、外事秘书
wangyp@zju.edu.cn
叶启阔
87953143
校友工作、网络
yeqikuo@zju.edu.cn
教学管理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19
陈 洁
87952876
研究生秘书
msecj@zju.edu.cn
王艳华
87953141
教学秘书(本科生)
wangyh@zju.edu.cn
杨 倩
87952876
团委副书记、辅导员
yangqian@zju.edu.cn
科研管理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323
刘金芳
87952290
科研秘书
liujinfang@zju.edu.cn
团委办公室
曹光彪主楼
319
嵇琪华
87952325
辅导员
团委副书记
jiqihua@zju.edu.cn
紫金港教学
管理办公室
西1-312
应 窕
 
每周一、三、五下午办公
学报编辑部
曹光彪主楼
317
何旭昭
87951403
学报、财务出纳
jmse@zju.edu.cn
 


2016年我校计划在35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须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再作调整。其中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25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10月27日后考生可在本网站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得报考。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和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 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浙江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九、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8000元/生·学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33000元/生·全程
软件硕士 40000元/生·全程
社会工作 48000元/生·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金融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100000元/生·全程
脱产工商管理硕士 138000元/生·全程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168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工程管理 60000/生·全程(待审批)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十、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本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区号0571):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经济学院 87951474 yury@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86592723 sunxiaohong@zju.edu.cn
教育学院 88273714 jyxy28@zju.edu.cn 人文学院 88273199  Zhl310@zju.edu.cn
外语学院 88206251 flq@zju.edu.cn 数学学院 87953834 handong67@zju.edu.cn
物理系 87953259 phyjiangdan@zju.edu.cn 化学系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地科学院 87951336 zhjl@zju.edu.cn 心理系 88273022 taoran@zju.edu.cn
生命学院 88206488 yongw@zju.edu.cn 电气学院 87951691 eegrs@zju.edu.cn
建工学院 88208680 ccea_graduate@zju.edu.cn 生工食品学院 88982192 shjfeng@zju.edu.cn
环资学院 88982448 shenyn@zju.edu.cn 生仪学院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农生学院 88982352 yjsk.cab@zju.edu.cn 动学科学学院 88982326 hzhu@zju.edu.cn
医学院 88208116 ZDYXYJS@126.com 药学院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管理学院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MBA中心 88206813 c_chen@zju.edu.cn
公管学院 56662026 zjhorsezhu@zju.edu.cn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56662028 xxzy@zju.edu.cn
计算机学院 87952168 wuzh@zju.edu.cn 传媒学院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87952899 Yjq1108@zju.edu.cn 机械学院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材料学院 87952876 mse_edu@zju.edu.cn 能源学院 87951008 fhy@zju.edu.cn
化工学院 87951502 seasonrcj@zju.edu.cn 高分子系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光电学院 87951869 liuzhan@zju.edu.cn 信电学院 87951572 wangr@zju.edu.cn
控制学院 87952369 whxu@iipc.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88273165 yujiale@zju.edu.cn
海洋学院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软件学院 0574-27830706 cszs@zju.edu.cn

十一、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年份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2017 55 55 85 85 330
2016 55 55 85 85 330
2015 55 55 90 90 335


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4位,含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备注
哲学[01] 55 55 95 95 355 生源特别丰富的学院(系)或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02] 60 60 100 100 360
法学[03] 60 60 90 90 350
(不含法律硕士[0351])
教育学[04] 60 60 210   360
文学[05] 60 60 100 100 360
历史学[06] 55 55 200   340
理学[07]  55 55 90 90 330
工学[08] 55 55 85 85 330
农学[09]  55 55 85 85 325
医学[10] 55 55 180   320
管理学[12] 60 60 100 100 355
艺术学[13]  60 60 95 95 360
法律硕士[0351]) 60 60 95 95 360
体育学[0403]  50 50 160   290
体育硕士[0452]
教育硕士[0451] 55 55 95 95 34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工商管理[1251] 100 50     180
公共管理[1252] 120 60     190
会计硕士[1253] 120 75     230
工程管理[1256] 同教育部 A 类考生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院系规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
3、软件工程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12)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2)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代码210)且初试数学一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申请调剂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双证)硕士的复试。
4、工商管理硕士:凡在2015年参加浙江大学MBA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
5、单独考试(非工程师学院考生)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可参加复试;强军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6、凡报考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且在2015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可参加复试。
7、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9、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10、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考研的各位同学,2020年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录取名单终于公布了,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是一个不错的专业,希望各位今年的考研分数线能过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的录取分数线,下面是2020年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或称考研分数线)和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进入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线,后者是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包含了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本文是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内容来自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网站,如有出入请以浙江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准。
 
以下是2020年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录取名单,成绩从高到底,供准备报考该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参考: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学校介绍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来自:之家公众号)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亲自联系浙江大学,18次莅临指导,对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描绘了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蓝图。在12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专业介绍
材料学院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积极开展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结构材料、材料微纳结构表征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工作。先后承担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划、863计划、支撑计划等众多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成果(来自:之家公众号)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并在SCIENCE、NATUR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据美国ESI对全球机构材料科学学科评估显示,浙江大学材料科学学科在全球高校中位居第10位。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0)080501材料物理与
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7物理化学(乙)
或820普通物理或
836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以面试加笔试
形式举行。 
《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基础》 樊先平、洪樟连、翁文剑 浙江大学出版社
《化工原理》(上册) 何潮洪、冯霄 科学出版社:《物理化学》 天津大学物化教研室 高等教育出版社;《材料科学基础》 杜丕一、潘颐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参考书目
《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基础》 樊先平、洪樟连、翁文剑 浙江大学出版社;
《化工原理》(上册) 何潮洪、冯霄 科学出版社;
《物理化学》 天津大学物化教研室 高等教育出版社;
《材料科学基础》 杜丕一、潘颐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分数线
年份 分数线
2020 320
2019 315
 
学费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主要导师
高明霞: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浙江大学材料系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学和科研工作至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博士学位,三次作为访问学者在葡萄牙Aveiro大学参加中国-葡萄牙政府间合作项目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和已完成)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国家“973”计划子课题、浙江省科技计划国际合(来自:之家公众号)作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基金在内的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及来自企业的科研项目十几项。发表SCI论文17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0项。发表论文的H因子为33。研究兴趣包括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锂硫电池电极材料、储氢电极合金、新型高容量轻金属化合物储氢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等。
 
钱国栋: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系金属材料专业。获浙江大学材料系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晋升副教授,晋升教授。先后在香港科技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京都大学做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获教育部霍英东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获日本陶瓷学会仓田元治奖(Kurata Award)。先后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二层次、一层次和重点培养人选。
 
蒋建中:教授主要从事大块金属玻璃材料、纳米材料的制备、表征以及性能、新结构材料结构相变以及磁性能的研究。首次揭示了金属玻璃中长程拓扑序的存在,研发世界上尺寸最大的直接铜模浇铸金属玻璃材料:直径为73毫米的锆基金属玻璃体系,研发世界上尺寸最大的稀土基金属玻璃材料:直径为35毫米的镧基金属玻璃(来自:之家公众号)体系。第一次在大块金属玻璃合金体系中观察到非晶多形态相变的现象。第一次实验揭示金属玻璃合金体系中观察到非晶多形态相变的电子机理。研发具有大角度弯曲、扭曲锆铜基大块金属玻璃合金材料,首次合成铈铝固熔体合金材料,首次实现同步辐射光源原位研究金属玻璃的拉伸行为,首次合成超薄SnO2纳米片。
年份 专业名称 报考人数 录取人数 报录比
2016 材料科学与工程 198 30 6.60
20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8 32 5.88
2014 材料科学与工程 253 32 7.91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概况及内涵
材料已与信息、能源并列为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材料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和先导,是冶金、机械、化工、建筑、信息、能源和航天航空等工业的支撑。材料作为社会生产生必要的组成部分,早已作为一个统一的范畴进入政治家和产业界的视野,独立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也应运而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属于工学门类的一级学科,它主要研究材料的组成结构、合成加工、基本性质及使役性能等要素和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并研究材料的生产过程及其技术。根据材料的组成形式,可分为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设有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5个学科方向。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具备基本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能够掌握相关材料研究领域中先进的工艺设备、测试手段及评价技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做出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浙江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5]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20普通物理或836材料科学基础或827物理化学(乙)
备  注: 统考24(其中1个为科研院招生名额。) | 推免38(其中1个为科研院招生名额。)按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本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拥有雄厚的优秀师资力量(包括多名院士、QR和长江计划特聘教授等),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研究基地,在优秀研究生培养方面连年取得佳绩,体现出高水准的研究生教学质量。复试笔试加面试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77300     门类/类别:理学     学科/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沈阳大学为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以材料学、化学、物理学为基础,系统学习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并将其应用于材料的合成、制备、结构、性能、应用等方面研究的学科。重点研究材料组成、结构、工艺、性质和使用性能之间关系,以及各种材料制备和控制等应用技术,为材料设计、制造、工艺优化和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研究范围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
本学科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辽宁省人才工程百人层次3人,千层次人选3人,辽宁省高校人才支持计划3人,辽宁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3人,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经过十余年的建设,该学科已经形成各具特色、队伍稳定,涵盖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化学等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可招收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工学与理学研究生。
近年来,该学科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省市科技计划等一大批国家、省、市各层次科研课题102项;获得多项有重要价值的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65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32篇,发表论文被SCI、 EI检索收录16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7部;研究与开发经费2294余万元。

专业点分布

沈阳大学 江苏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93 所,本次参评89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72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A+
3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A+
4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A
5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6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 A
9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A-
10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A-
11 10056 天津大学 A-
12 10145 东北大学 A-
13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4 10533 中南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610 四川大学 A-
17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A-
1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B+
19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B+
20 10183 吉林大学 B+
21 10216 燕山大学 B+
22 10246 复旦大学 B+
23 10247 同济大学 B+
24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25 10255 东华大学 B+
26 10280 上海大学 B+
27 10284 南京大学 B+
28 10285 苏州大学 B+
29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B+
30 10422 山东大学 B+
31 10459 郑州大学 B+
32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33 10611 重庆大学 B+
34 90002 国防科技大学 B+
35 10055 南开大学 B
36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B
37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B
38 10286 东南大学 B
39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0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B
41 10299 江苏大学 B
42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B
43 10384 厦门大学 B
44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B
45 10530 湘潭大学 B
46 10532 湖南大学 B
47 10558 中山大学 B
48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B
49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B
5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51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52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53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B-
54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B-
55 10110 中北大学 B-
56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7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 B-
58 10289 江苏科技大学 B-
59 10403 南昌大学 B-
60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B-
61 10427 济南大学 B-
62 10464 河南科技大学 B-
63 10486 武汉大学 B-
64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65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B-
66 10731 兰州理工大学 B-
67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8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B-
69 10109 太原科技大学 C+
70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71 10186 长春理工大学 C+
72 10190 长春工业大学 C+
73 10214 哈尔滨理工大学 C+
74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C+
75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C+
76 10385 华侨大学 C+
77 10386 福州大学 C+
78 10408 景德镇陶瓷大学 C+
79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C+
80 10512 湖北大学 C+
81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C+
82 10657 贵州大学 C+
83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C+
84 10702 西安工业大学 C+
85 10730 兰州大学 C+
86 11065 青岛大学 C+
87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88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89 10128 内蒙古工业大学 C
90 10222 佳木斯大学 C
9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C
92 10292 常州大学 C
93 10294 河海大学 C
94 10295 江南大学 C
95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C
96 10356 中国计量大学 C
97 10357 安徽大学 C
98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C
99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C
100 10589 海南大学 C
101 10590 深圳大学 C
102 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C
103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C
104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C
105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C-
106 10081 华北理工大学 C-
107 10144 沈阳理工大学 C-
108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 C-
109 10149 沈阳化工大学 C-
110 10153 沈阳建筑大学 C-
111 10407 江西理工大学 C-
112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C-
113 10460 河南理工大学 C-
114 10500 湖北工业大学 C-
115 10559 暨南大学 C-
116 10593 广西大学 C-
117 10710 长安大学 C-
118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C-
119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C-
120 11035 沈阳大学 C-
121 11660 重庆理工大学 C-
122 90038 海军工程大学 C-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80500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合肥学院为例
利用德国合作优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从企业和行业实践中提炼共性问题,进行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紧盯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前沿问题,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国际化视野、批判性思维、扎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基本理论基础、创新创业与终身学习及学科交叉融合能力,掌握本学科必备的专业技能与研究方法,能够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产品研发、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10人(硕导7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安徽省教学名师2人,15名教师前往德国访学,与德国罗斯托克大学、雅德大学及英、美等国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近年承担横、纵向项目共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1项。在J. Power Sources、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Chem. Eng. J.等期刊上发表文章35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安徽省科学技术奖3项,安徽青年科技奖1人,学生获国家级竞赛奖项12人次。实验室面积11 000 m2,拥有先进的分析测试中心,仪器总值4650万,建有中科院过程所张锁江院士领衔“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暨合肥学院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等平台。
根据《中国制造2025》路线图、安徽省战略性新型产业政策与合肥市重点发展产业规划,新材料与新能源将是重点发展领域,国家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大量高层次专门人才。目前,本学科在膜材料、减摩耐磨材料、电池材料与阻燃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和新能源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选择三个特色方向:“化工新材料”“材料学”和“功能高分子材料”。化工新材料方向涉及“膜材料与膜过程”与“化学传感材料与器件”;材料学方向涉及“新能源材料”与“减摩耐磨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方向涉及阻燃高分子材料及功能高分子的合成与改性。

专业点分布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化工研究院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陆军装甲兵学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化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大学 沈阳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淮海工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温州大学 合肥学院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华侨大学 福建工程学院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济南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海军工程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93 所,本次参评89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72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A+
3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A+
4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A
5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6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 A
9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A-
10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A-
11 10056 天津大学 A-
12 10145 东北大学 A-
13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4 10533 中南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610 四川大学 A-
17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A-
1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B+
19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B+
20 10183 吉林大学 B+
21 10216 燕山大学 B+
22 10246 复旦大学 B+
23 10247 同济大学 B+
24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25 10255 东华大学 B+
26 10280 上海大学 B+
27 10284 南京大学 B+
28 10285 苏州大学 B+
29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B+
30 10422 山东大学 B+
31 10459 郑州大学 B+
32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33 10611 重庆大学 B+
34 90002 国防科技大学 B+
35 10055 南开大学 B
36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B
37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B
38 10286 东南大学 B
39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0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B
41 10299 江苏大学 B
42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B
43 10384 厦门大学 B
44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B
45 10530 湘潭大学 B
46 10532 湖南大学 B
47 10558 中山大学 B
48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B
49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B
5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51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52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53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B-
54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B-
55 10110 中北大学 B-
56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7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 B-
58 10289 江苏科技大学 B-
59 10403 南昌大学 B-
60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B-
61 10427 济南大学 B-
62 10464 河南科技大学 B-
63 10486 武汉大学 B-
64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65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B-
66 10731 兰州理工大学 B-
67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8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B-
69 10109 太原科技大学 C+
70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71 10186 长春理工大学 C+
72 10190 长春工业大学 C+
73 10214 哈尔滨理工大学 C+
74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C+
75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C+
76 10385 华侨大学 C+
77 10386 福州大学 C+
78 10408 景德镇陶瓷大学 C+
79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C+
80 10512 湖北大学 C+
81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C+
82 10657 贵州大学 C+
83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C+
84 10702 西安工业大学 C+
85 10730 兰州大学 C+
86 11065 青岛大学 C+
87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88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89 10128 内蒙古工业大学 C
90 10222 佳木斯大学 C
9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C
92 10292 常州大学 C
93 10294 河海大学 C
94 10295 江南大学 C
95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C
96 10356 中国计量大学 C
97 10357 安徽大学 C
98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C
99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C
100 10589 海南大学 C
101 10590 深圳大学 C
102 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C
103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C
104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C
105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C-
106 10081 华北理工大学 C-
107 10144 沈阳理工大学 C-
108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 C-
109 10149 沈阳化工大学 C-
110 10153 沈阳建筑大学 C-
111 10407 江西理工大学 C-
112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C-
113 10460 河南理工大学 C-
114 10500 湖北工业大学 C-
115 10559 暨南大学 C-
116 10593 广西大学 C-
117 10710 长安大学 C-
118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C-
119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C-
120 11035 沈阳大学 C-
121 11660 重庆理工大学 C-
122 90038 海军工程大学 C-

0773J1光电信息材料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光电信息材料     专业代码:0773J1     门类/类别:理学     学科/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

齐鲁工业大学为例
2016理学院
专业名称 0773J1 光电信息材料
研究方向 (01)激光物理技术与非线性光学(02)激光功能材料的应用(03)半导体材料的合成与应用(04)分子反应动力学
初试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01)数学基础(921)光学(922)普通物理(电磁学、光学)

专业院校排名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93 所,本次参评89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72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3 清华大学 A+
2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A+
3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A+
4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A
5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6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 A
9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A-
10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A-
11 10056 天津大学 A-
12 10145 东北大学 A-
13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4 10533 中南大学 A-
15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6 10610 四川大学 A-
17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A-
18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B+
19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B+
20 10183 吉林大学 B+
21 10216 燕山大学 B+
22 10246 复旦大学 B+
23 10247 同济大学 B+
24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B+
25 10255 东华大学 B+
26 10280 上海大学 B+
27 10284 南京大学 B+
28 10285 苏州大学 B+
29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B+
30 10422 山东大学 B+
31 10459 郑州大学 B+
32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33 10611 重庆大学 B+
34 90002 国防科技大学 B+
35 10055 南开大学 B
36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B
37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B
38 10286 东南大学 B
39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40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B
41 10299 江苏大学 B
42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B
43 10384 厦门大学 B
44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B
45 10530 湘潭大学 B
46 10532 湖南大学 B
47 10558 中山大学 B
48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B
49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B
50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B
51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B
52 107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
53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B-
54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B-
55 10110 中北大学 B-
56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57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 B-
58 10289 江苏科技大学 B-
59 10403 南昌大学 B-
60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B-
61 10427 济南大学 B-
62 10464 河南科技大学 B-
63 10486 武汉大学 B-
64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B-
65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B-
66 10731 兰州理工大学 B-
67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B-
68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B-
69 10109 太原科技大学 C+
70 10150 大连交通大学 C+
71 10186 长春理工大学 C+
72 10190 长春工业大学 C+
73 10214 哈尔滨理工大学 C+
74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C+
75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C+
76 10385 华侨大学 C+
77 10386 福州大学 C+
78 10408 景德镇陶瓷大学 C+
79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C+
80 10512 湖北大学 C+
81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C+
82 10657 贵州大学 C+
83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C+
84 10702 西安工业大学 C+
85 10730 兰州大学 C+
86 11065 青岛大学 C+
87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88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89 10128 内蒙古工业大学 C
90 10222 佳木斯大学 C
91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C
92 10292 常州大学 C
93 10294 河海大学 C
94 10295 江南大学 C
95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C
96 10356 中国计量大学 C
97 10357 安徽大学 C
98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C
99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C
100 10589 海南大学 C
101 10590 深圳大学 C
102 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C
103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C
104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C
105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C-
106 10081 华北理工大学 C-
107 10144 沈阳理工大学 C-
108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 C-
109 10149 沈阳化工大学 C-
110 10153 沈阳建筑大学 C-
111 10407 江西理工大学 C-
112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C-
113 10460 河南理工大学 C-
114 10500 湖北工业大学 C-
115 10559 暨南大学 C-
116 10593 广西大学 C-
117 10710 长安大学 C-
118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C-
119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C-
120 11035 沈阳大学 C-
121 11660 重庆理工大学 C-
122 90038 海军工程大学 C-

系所代码 系所名称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招生规模177(学术型120、专业学位57),拟接收推免生115(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学术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6材料加工基础或827材料科学基础或837高分子化学与高分子物理 理工科各专业均可以报考。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学术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2 材料学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学术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3 材料加工工程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学术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4 材料加工工程(塑性成形)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4材料力学或826材料加工基础或871塑性成形原理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专业学位 085204 材料工程 01 不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6材料加工基础或827材料科学基础
0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专业学位 085204 材料工程 02 塑性成形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6材料加工基础或871塑性成形原理
 
 (参考上海交通大学

考试科目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腐蚀与防护
02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其在新能中的应用
03石油新型合金
04功能及特种高分子材料
05 材料失效分析与安全评价
06新能源材料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60 材料科学基础或862 物理化学(工)或86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I.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热处理原理与工艺、材料的腐蚀与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