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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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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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微信公众号、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为促进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国内优秀高校大学生对我院法学学科的了解和认识,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国内优秀大学生前来我院求学深造,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举办“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欢迎有意报考我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同学积极申报。
    一、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其前身为1995年哲学系设立的法学专业,2002年成立的法律系,2005年成立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6年正式成立法学院。现任院长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教授。
    法学院成立时间虽短,但已经取得卓越的成绩,全球权威的QS大学排行榜2018年法学专业排名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8位、全亚洲第21位。同时还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法学院持续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优秀师资队伍。截止2018年4月,在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3人。目前有教授40人、副教授36人、助理教授10人,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20%。
    法学院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齐全,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培养所有层次的专业人才。下设7个教研中心、15个研究中心和4个刑事法交流中心。
    法学院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美、德、法、英、意、西、葡、澳、加等国40多个高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与英国牛津大学、阿伯丁大学、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国图卢兹大学等十余所欧美高校开展有交换生和暑期项目。学院开设有中国法硕士项目,并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发起了国际电子商务法联合认证项目,招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为学院营造了多元的文化交流环境。
    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的法学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这一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秉承“德育英才,法行天下”的院训精神,将继续坚持高起点、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特色,着力培养一流的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学高端研究人才,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教学科研机构。
    二、举办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5日&mdash2019年7月17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三、招收人数及申请条件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约40名营员(具体录取人数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法学院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规定,选拔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仅限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的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研究方向请参照北师大研招网2019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上述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其中诉讼法学仅限民事诉讼法。
    欢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同学申请我院暑期夏令营:
    1.应为在有推荐免试权的国家重点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三年级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在“985”、“211”高校就读者优先,有望获得所在学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科学校均名列前茅,“985”高校年级排名前50%,“211”高校年级排名前30%,非985、211高校年级排名前20%,成绩不在此列但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亦可申请
    3.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和较强的科研潜力,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学术兴趣,有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
    4.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有相应水平的雅思、托福的正式成绩证明或经过日语、德语等小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者优先。
    四、报名流程
    1、网上申报:所有申请人需在报名系统http://xly.bnu.edu.cn/注册,并于2019年6月18日前登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系统规定的材料及下方要求的书面材料电子版,保存后下载报名表。(入学后确定导师)
    2、寄送书面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于2019年6月18日(含当日)前一次性(不接收补寄材料)寄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0A室,江老师收,邮政编码:100875,电话010-58802948。信封上请注明“北师大法学院夏令营(学硕)”。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请申请人尽早寄出材料,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仅系统报名,未邮寄纸版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清单:
    (1)报名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打印,确认无误后完成相应的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报名表需与系统报名填写一致
    (2)学生证盖钢印和注册面复印件(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4)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1份
    (5)个人自述1份(请使用报名系统模板,需本人签字)
    (6)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
    (7)本科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科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等级且不超过三项)
    (9)本科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等级)
    (10)《申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夏令营专家推荐信》1封,需要1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纸质版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排放,并用文件袋妥善封装或装订。提交的所有材料将于报到时查验原件(入营时应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备查),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权利。
    五、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营员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6月底结束,初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布,经过初选的同学需在初选结果公布后2天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确认前请认真了解本校期末考试时间,避免出现确认参加后又退出的情况。
    六、活动安排
    7月15日:营员报到、申请材料书面审核、入住、领取材料、开营仪式
    7月16日&mdash7月17日:名家讲座、师生交流、参观、考核。
    七、营员考核
    北京师范大法学院将根据营员的申请材料,在营期间表现等综合情况,选拔出优秀营员,同时对合格营员进行排序,并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我院将对优秀及合格营员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优秀营员在获得就读的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后,如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可不再参加推免生复试,拟录取为我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若届时我院推免名额有所空缺,获得就读的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的合格营员按照排序依次递补,拟录取为我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优秀及合格营员,如未获得就读的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的,在统考复试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优秀及合格营员在2020年招生中,报考及录取的专业方向需与其参加夏令营时所填报专业方向一致。
    八、营员食宿及补助
    1.食宿:我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的食宿(北京本地高校学生的住宿自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提供餐卡,住宿时间:7月15日&mdash7月17日。
    2.我院为北京市区以外(含北京郊区)的营员凭票报销高校所在地至北京往返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备注:火车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和飞机票不报)的火车票费用(备注:报销期间为与夏令营时间基本相符):总额700元以下(含)的实报实销,700元以上的报销700元。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往返火车票票据及相应报销材料须在9月7日前邮寄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地址同报名书面材料邮递地址。火车票报销材料清单:
    (1)往返火车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学生证复印件
    (4)购买火车票的支付记录(注意:车票需刷卡支付,银行卡为本人银行卡。支付记录可为记录该笔交易的银行流水单,或POS机刷卡记录单)
    (5)本人银行卡卡号
    (6)开户行名称(具体到支行)
    (7)本人联系方式。
    九、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为初拟方案,夏令营举办时间和具体活动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2.入营名单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营资格。
    3.营员报到后应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4.参营期间须遵守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5.被我校推免拟录取的营员,还需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资格。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江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0A室
    邮政编码:100875
    电话:010-58802948。
    法学院网址:https://law.bnu.edu.cn/
    十一、未尽事宜,随时在我院官方网站中公布,请密切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复试比例

  030101法学理论复试比例200%,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比例100%,030104刑法学复试比例约200%,030105民商法学复试比例150%,030106诉讼法学复试比例100%,030107经济法学复试比例约150%,030109国际法学复试比例约200%。

  2.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5)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7)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复试时间

  2018年3月19日下午2:00报到,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2018年3月19日下午2:30复试,复试地点:参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4.复试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7)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有效期至少截止5月底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9)复试费100元。

  5.录取办法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法学院 电话:58802948(学术型硕士)/58802748(专业型硕士) 联系人:江文静(学术型硕士)/王盈雅(专业型硕士)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
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05法学院   199      
 030101法学理论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法理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0法学综合三(宪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④947法理学 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法社会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比较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宪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68法学综合七(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④814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内容为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行政诉讼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4刑法学   2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刑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07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基础、宪法、刑事诉讼法) ④832刑法基础理论 复试内容为刑法基础理论、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5民商法学   3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民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5法学综合五(宪法、法理学基础、民事诉讼法) ④948民法学 复试内容为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商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5法学综合五(宪法、法理学基础、民事诉讼法) ④939知识产权法学 复试内容为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6诉讼法学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民事诉讼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综合四(宪法、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 ④949民事诉讼法 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刑事诉讼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08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基础、宪法、刑法) ④917刑事诉讼法学 复试内容为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7经济法学   3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财税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60法学综合六(宪法、经济法总论、环境法) ④922经济法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 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金融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竞争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4环境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9国际法学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国际公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综合四(宪法、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 ④950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冲突法)、国际经济法) 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国际私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国际经济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5101法律(非法学)   180     专业学位 接收推免生80人左右
  01不设方向 全日制 15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接收推免生80人左右
  02不设方向 非全日制 25 同上 同上

2016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接收调剂生方案
我院接收报考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生考生的调剂申请。
1.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030109 经济法学1人
2.调剂分数线
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5分。
3.调剂申请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本科就读学校为高水平高校,有发表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院法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4.调剂复试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提交书面调剂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10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费100元。
5. 调剂复试内容
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 调剂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 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8. 调剂录取办法
(1)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9. 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0101法学理论,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9国际法学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0101法学理论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2016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
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5分。
2. 复试的内容
(1)报考法理学专业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5)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 复试的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4. 复试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复试费100元。
5. 录取办法
(1)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二、破格方案
1.拟接收破格复试专业
030105 民商法学
2.破格复试分数线
考生仅有一门统考科目成绩略低于学院民商法学复试分数线5分之内,且专业课成绩240分以上。
3.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商法学方向的学术型硕士考生破格复试申请,不接收报考校外考生及校内其他方向考生破格复试申请。
4.破格复试申请材料
(1)提交书面破格复试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定向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月14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费100元。
5. 破格复试内容
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 破格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 破格复试录取办法
(1)破格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经破格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联系电话:58802948
传真电话:58802496
院系所名称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法学院 蔡纹 58802948 主楼B区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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