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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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包括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安徽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学校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安徽师范大学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祝您如愿考取法学的研究生。【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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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考研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录取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安徽师范大学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祝您如愿考取法学的研究生。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Z1811 法学理论 1、《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北大学
招生年份:
招生类别:
所属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围绕培养目标设定的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的能力。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安徽师范大学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在提升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和强调实践教学,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重视理论联系实务能力的培养,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成立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一定比例的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研究生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实践能力:(1)面对社会现象,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2)较为熟练、准确地运用法律术语;(3)较为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4)较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5)通过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以上内容将融入各门课程之中,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安排研究生参加一定实践的社会调查或社会实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参加相应的学术研究会或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业务学习。通过指导教师的系统讲解、案例分析、专题讨论,师生之间的互动式、探究性教学,以及研究生在相关实践基地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研究生的职业胜任力。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应当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必修课70分以上(含70分)、其它科目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取得相应的课程学分。
修满不低于56分的总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27学分;选修课选满6学分;实践课17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因客观情况未参加某门课程考试者,根据规定进行缓考、补考或重修该课程。
修满规定学分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指导老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法学)学位论文除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外,还可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等形式。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一般应是来源于以下方面的题目:(1)在法律和法律职业领域中有着显著的实践价值并与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相适应的选题;(2)在实习或调研中遇到的有研究意义的案例、事例或问题;(3)法律实务部门的兼职指导教师提出的,或者与专职教师正在研究的课题有关的选题。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符合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1. 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2. 论文应当对国内外同类选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选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说明该选题研究领域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 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论文观点应当鲜明,并能反映出作者对该选题所涉领域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
4. 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并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有所反映;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了解了该领域国内外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
5. 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其中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 论文语言精练、论证充分,符合写作规范要求,一般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北大学
招生年份:
招生类别:
所属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司法服务方向全日制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司法服务方向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我国司法活动运行的现状、司法改革与司法服务的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能力,胜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本专业类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10学分)
1.法律事务课程开发与教材研究(2学分)
2.法律事务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法学专业领域发展前沿专题(2学分)
4.法律教育(2学分)
5.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选修6个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法律逻辑(2学分);法制宣讲与法庭辩论(1学分)
2.行业技术技能类课程:法律方法(2学分);法律文书写作与诉前准备(1学分)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专题(1学分);中职学校班主任与班级管理(1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
包括微格教学、模拟法庭训练、教学技能训练等。
2.校外实践(6学分)
校外实践包括教育实践(4学分)和司法实践(2学分)。教育实践采取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的方式进行;司法实践主要采取在司法部门开展法务实习的方式进行。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学生应以“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开发、专业建设、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应用”和“司法运行过程与职业能力专题调研”为主题,提交2份研究报告,每份报告均不少于4千字。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实践教学学分。
五、教学方式
⑴实行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导师制。为每一个研究生同时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按条件遴选,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术教育等工作。校外导师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和专业能力培养。应在中等职业学校和司法部门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校内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⑵课程教学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将新技术、新思维、新理论等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的能力。
⑶课堂教学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行动学习、模拟教学和实践考察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方式,注重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⑷建立由校内导师、中等职业学校和司法部门参与的实践教学指导组,组织和实施教育实践和司法实践活动,并对实践过程和调研报告进行考核。
⑸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定期考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和能便捷利用的学习资源。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应当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来源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教育硕士(司法服务方向)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各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的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Z1803 刑法学 1、《刑法学》(第八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2、《刑法学》(第二版),彭凤莲、汪维才主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刑事诉讼法学》,宋英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北大学
招生年份:
招生类别:
所属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北大学
招生年份:
招生类别:
所属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育硕士司法服务方向非全日制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司法服务方向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我国司法活动运行的现状、司法改革与司法服务的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能力,胜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本专业类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10学分)
1.法律事务课程开发与教材研究(2学分)
2.法律事务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法学专业领域发展前沿专题(2学分)
4.法律教育(2学分)
5.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2学分)
6.法律谈判与非诉法务(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法律逻辑(2学分);法制宣讲与法庭辩论(1学分)
2.行业技术技能类课程:法律方法(2学分);法律文书写作与诉前准备(1学分)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1学分);中职学校班主任与班级管理(1学分)
(四)实践教学(6学分)
1.实践案例研究(2学分)
2.教育观察反思(2学分)
3.教学专题研究(2学分)
五、教学方式
⑴实行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导师制。为每一个研究生同时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按条件遴选,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术教育等工作。校外导师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和专业能力培养。应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校内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⑵课程教学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将新技术、新思维、新理论等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的能力。
⑶课堂教学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行动学习、模拟教学和实践考察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方式,注重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⑷建立由校内导师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参与的实践教学指导组,组织和实施教育实践实践活动,并对实践过程和调研报告进行考核。
⑸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定期考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和能便捷利用的学习资源。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应当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来源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教育硕士(司法服务方向)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各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的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围绕培养目标设定的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的能力。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安徽师范大学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在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重视理论联系实务能力的培养。成立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一定比例的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研究生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实践能力:(1)面对社会现象,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2)较为熟练、准确地运用法律术语;(3)较为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4)较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5)通过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以上内容应当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安排研究生参加一定实践的社会调查或社会实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参加相应的学术研究会或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业务学习。通过指导教师的系统讲解、案例分析、专题讨论,师生之间的互动式、探究性教学,以及研究生在相关实践基地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研究生的职业胜任力。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应当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含推荐选修课、自选课)和实践课。必修课70分以上(含70分)、其它科目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取得相应的课程学分。
修满不低于76分的总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27学分;推荐选修课选满10学分;自选课选满6学分;实践课23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因客观情况未参加某门课程考试者,根据规定进行缓考、补考或重修该课程。
修满规定学分且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指导老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论文除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外,还可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等形式。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一般应是来源于以下方面的题目:(1)在法律和法律职业领域中有着显著的实践价值并与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相适应的选题;(2)在实习或调研中遇到的有研究意义的案例、事例或问题;(3)法律实务部门的兼职指导教师提出的,或者与专职教师正在研究的课题有关的选题。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符合以下六个方面要求:
1. 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2. 论文应当对国内外同类选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选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说明该选题研究领域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 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论文观点应当鲜明,并能反映出作者对该选题所涉领域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
4. 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3部,并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有所反映;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了解了该领域国内外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
5. 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其中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 论文语言精练、论证充分,符合写作规范要求,一般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安徽师范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法律史
03刑法学
05诉讼法学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民商法学
招生人数: 31
考试科目: 01,03,05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法理学
④800刑事法律综合
02,04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法理学
④806民法学
备  注: Z1801中国法制史
Z1803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
Z1805证据法学
Z1802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Z1804民商法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各位考生,欢迎参加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
  具体安排如下:

  

       

321日前

学院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考生调剂

323日上午

学院组织考生复试报到

时间:上午9:00-1400地点: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楼4楼研究生办公室

323日下午、晚上

外语听力与口试时间:2015323日下午2:30-6:00;晚上7:00-9:00。地点:法学院四楼会议室、法学院五楼公共管理系教研室

324日上午

体检:7:00-9:30抽血(要求空腹),其他项目时间可延长至12:00。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960502

324日下午

300-500

学院组织考生统一进行专业笔试。请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花津校区2010201教室,2010202教室

324日晚上7:00-9:00

 

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花津校区2010201教室

325

830-500

学院组织考生分学位点进行专业面试。

请考生提前10分钟到花津校区法学院待考(具体分组地点见下表)

331

学院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调剂生在中国研招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登记拟录取考生信息、组织拟录取考生签约

  法学院复试面试分组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刑法学、法律史

325日上午8:30开始

花津校区法学院四楼会议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325日上午8:30开始

花津校区法学院五楼法律系教研室

民商法学

325日上午8:30开始

花津校区法学院五楼公共管理系教研室

政治学理论、地方政府学、

 

325日下午2:00开始

花津校区法学院五楼公共管理系教研室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325日下午2:00开始

花津校区法学院四楼会议室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18日

[]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湖北大学
招生年份:
招生类别:
所属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  注:
Z1804 民商法学 1、《民法学》(第五版),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凤莲
  成员:严宏何源章奚玮周俊强周仁标王义德汪维才万尚庆
  二、一志愿及调剂考生资格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成绩要求,均为达到该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分数线。
  2、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不进行破格录取。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为100分。
  3、复试内容
  复试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分为外语听力与口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4、最终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53-5910629
电子邮箱:ahsdfxy@163.com
邮政编码:241003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法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001政法学院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初试参考书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新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新版,肖前等主编,人民出版社《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现代西方哲学新编》赵敦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加试参考书目: 毛泽东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不列参考书目。
010102中国哲学
初试参考书目:“基础课”参考书目为《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肖前等主编,人民出版社新版;“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为《中国哲学史教程》(金考古代部分,即教材的第一、二篇的内容。)丁祯彦、臧宏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新版。 复试参考书目:《中国哲学史教程》,丁祯彦、臧宏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加试参考书目:《中国哲学史教程》,丁祯彦、臧宏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010103外国哲学
初试参考书目:1.肖前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新版;2.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1.同初试科目;2.刘放桐主编:《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1.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丁祯彦、臧宏主编:《中国哲学史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010105伦理学
初试参考书目:孙正聿《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钱广荣《中国伦理学引论》,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华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复试参考书籍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书籍。
030102法律史
初试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概论》陈光中主编,2007年版(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张晋番主编:《中国法制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张晋番著:《中国法制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朱勇主编:《中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全四册),中华书局1999年版;张双棣、张联荣等编著:《古代汉语知识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杨鸿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广安著:《中国法律思想简史》(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马晓红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初试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概论》陈光中主编,2007年版(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仅考行政法部分)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三版)。 加试参考书目:《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三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仅考行政诉讼法部分)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三版)。
030104刑法学
初试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概论》陈光中主编,2007年版(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五版);2、彭凤莲主编:《刑法学》,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1、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三版);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3、王利明等著:《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二版)。
030105民商法学
初试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2007年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概论》陈光中主编,2007年版(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魏振瀛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王泽鉴:《民法物权(第1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加试参考书目:不指定
030106诉讼法学
初试参考书目: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陈光中主编:《法学概论》(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1、刘玫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李浩著:《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1、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何家弘、张卫平主编:《简明证据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201政治学理论
初试参考书目:《政治学原理》王惠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版或《政治学概论》李宗楼主编,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王义德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初试参考书目:《政治学原理》王惠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版或《政治学概论》李宗楼主编,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高放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版。 复试参考书目:《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概论》蒲国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王义德等主编,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204中共党史
初试参考书目:《政治学原理》王惠岩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或《政治学概论》李宗楼主编,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中国近代史》李侃主编,中华书局(第四版),或《中国近代史》王文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高放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四版。
0302Z1地方政府学
初试参考书目:《地方政府学》徐勇主编《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主编 复试参考书目:《政治学原理》王惠岩主编 加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王义德主编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初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 复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版),许崇正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加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教程》,郭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                  化马克思主义概论》田克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思想政治教育原理》,邱伟光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初试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0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概论》田克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中国共产党历史》杨凤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第2版。 加试参考书目:《中国近代史》(第四版)李侃主编,中华书局1994年版;《简明马克思主义史》庄福龄主编,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初试参考书目: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西方马克思主义教程》,陈学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1.同初试科目;2.刘放桐主编:《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黄楠森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2.《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西方马克思主义卷》,俞吾金、陈学明,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初试参考书目:①陶德麟、石云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②张耀灿、陈万柏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版)。 复试参考书目: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王树荫等:《新中国思想政治教育史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教育部社科与思政司:《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教育部社科与思政司:《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政治)
初试参考书目:按照全国统考要求; 复试参考书目:刘强主编:《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张耀灿、陈万柏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初试参考书目:《教育综合》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参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命题指导意见”,刘强主编:《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复试参考书目:张耀灿、陈万柏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加试参考书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新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新版,肖前等主编,人民出版社。



  相关专题: | 
 

Z1812 诉讼法学 1、《刑事诉讼法学》,宋英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简明证据法学》(第四版),何家弘、张卫平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法律(非法学) [035101]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安徽师范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法律(非法学)
02法律(非法学)
招生人数: 30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  注: Z1808法律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只接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专业代码非0301的]的本科生。
法律(法学) [035102]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安徽师范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法律(法学)
02法律(法学)
招生人数: 25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备  注: Z1808法律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只接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的本科生。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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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