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招生客服微信
免费为你答疑,送资料
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石家庄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University”。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历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石家庄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层次录取批次及要求,均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结果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条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第十一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以下本科专业不招色弱考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物制剂、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以下本科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物制剂、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地理科学。
第十二条 提档、安排专业时所使用的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遵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河北省考生录取规则: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各首选科目组下各专业的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同一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同一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以上规则分专业组录取后,如同一专业组中尚有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同一专业组中的缺额专业录取。
山东省考生录取规则: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各专业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生源省考生录取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文理科类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同一科类下的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分数线时,在各专业的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同河北省招办的规定相同。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生源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各生源省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省依据综合成绩投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同各生源省招办的规定相同,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依据省专业统考成绩投档,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投档,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则依次比较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学校和韩国又石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本科教育项目。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学制“3+1”,不限外语语种,韩语为零起点,面向河北省招生,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六条 小学教育(公费就业岗位。
第十七条 河北省对口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面向河北省中职院校毕业生招生,考生须参加河北省对口高考并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方可报考。对口本科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八条 英语与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与俄语专业要求:零起点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石家庄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招生专栏”(http://xsc.sjzc.edu.cn/zsgz.html)中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执行。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本科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本科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汉语言文学 |
5060 |
数字媒体技术 |
4900 |
广播电视学 |
4600 |
广告学 |
4600 |
法学 |
5060 |
思想政治教育 |
4600 |
社会工作 |
4600 |
英语 |
5390 |
商务英语 |
4900 |
日语 |
4900 |
俄语 |
4900 |
历史学 |
4600 |
文化产业管理 |
4600 |
学前教育 |
4600 |
小学教育 |
5060 |
特殊教育 |
4600 |
应用心理学 |
4900 |
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 |
政府代缴 |
市场营销 |
4600 |
旅游管理 |
4600 |
物业管理 |
4600 |
会计学 |
4600 |
工程造价 |
4600 |
化学 |
4900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900 |
制药工程 |
49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900 |
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7000 |
生物工程 |
4900 |
药物制剂 |
49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90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39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90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900 |
物理学 |
490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390 |
电子信息工程 |
4900 |
通信工程 |
49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390 |
机器人工程 |
5390 |
地理科学 |
490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4900 |
地理信息科学 |
4900 |
环境生态工程 |
49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390 |
软件工程 |
5390 |
信息安全 |
4900 |
物联网工程 |
4900 |
音乐学 |
8000 |
舞蹈学 |
8000 |
动画 |
8000 |
美术学 |
8000 |
环境设计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8000 |
工业设计 |
4900 |
体育教育 |
8000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8000 |
金融工程 |
4600 |
(注: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模式为“3+1”,前3学年在本校就读,学费按每生每年17000元标准收取。第4学年出国就读,学费按外方标准执行,本校不收费;如未能出国就读,第4学年学费按每生4900元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普通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元或8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设有绿色通道、建档立卡资助、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统一审核的评定程序,均可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在评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时,公费师范生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 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招生电话:(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学校网址:石家庄学院-http://www.sjzc.edu.cn
石家庄学院学生工作部-http://xsc.sjzc.edu.cn
邮政编码:050035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石家庄学院
添加石家庄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石家庄学院分数线、石家庄学院高招群、石家庄学院排名、石家庄学院招生计划、石家庄学院招生目录、石家庄学院招生办电话、石家庄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石家庄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m.cratesaway.com/gaozhaobang/zhangcheng/666863.html
推荐阅读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时,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宋体为贯彻依…… 日期:04-30 阅读量:2182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发布填报志愿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南京…… 日期:04-30 阅读量:2175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年招生章…… 日期:04-30 阅读量:2124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日期:04-30 阅读量:2111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内蒙古…… 日期:04-30 阅读量:2183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时,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日期:04-30 阅读量:2144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日期:04-30 阅读量:2137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年西北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日期:04-30 阅读量:2108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章程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章程,年兰州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独立学院设置与管…… 日期:04-30 阅读量:294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二、学校代…… 日期:04-30 阅读量:2144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 日期:04-30 阅读量:2156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 日期:04-30 阅读量:213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一、总则:为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招…… 日期:04-30 阅读量:2153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章程,年杭州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 日期:04-30 阅读量:2102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我校…… 日期:04-30 阅读量:273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结…… 日期:04-30 阅读量:2106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 日期:04-30 阅读量:282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日期:04-30 阅读量:2138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年招生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山…… 日期:04-30 阅读量:2194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山西财经大学华…… 日期:04-30 阅读量: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