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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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标准
  类别
  工作年限
  博士生
  硕士生
  1
  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
  220元/人·月
  180元/人·月
  2
  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生,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
  240元/人·月
  200元/人·月
  3
  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生,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
  260元/人·月
  220元/人·月
  (二)申请条件
  凡经过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并经审查后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的各项条例。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
  (一)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1000元/年(比例10%)
  二等奖500元/年(比例10%)
  (二)申请条件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我校的优秀考生和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生,可获得一、二等优秀奖学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1、通过CET-6考试,本科期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总平均位于年级前列,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推荐免试生。
  2、参加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家统考课程总分成绩居同类考生前列,专业课程考试良好的品学兼优考生。
  3、在校学习期间,总学分工科修满30学分以上、文科修满36学分以上、医学类修满32学分以上,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80分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80分以上的品学兼优研究生。
  4、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5、在学期间获三好研究生荣誉者。
  6、推荐并批准的硕—博连读生。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评比与中期筛选工作、研究生评优工作同步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一)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二)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不可兼得,但可兼得普通奖学金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的种类
  1、创新创业奖:奖励在本学年中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的研究生;奖励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研究生。
  2、社会实践奖:奖励在本学年中参加校、院(系、所)组织或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3、社会工作奖:奖励在社会和社团中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投入较多并取得较大成绩、任期一学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4、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5、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前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作出特别贡献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奖可据需要设立)。
  6、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具体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实施办法》)
(二)评奖办法
  1、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以外,单项奖学金评定根据评定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奖金额为500元/人,总获奖人数一般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以内。
  2、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以外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其它奖学金。
  3、每学年初评选一次,原则上与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同步进行。
  五、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普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汇总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组织按月发放。
  (二)凡符合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经院(系)考评推荐,上报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专项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汇总上报校基金会审核认定后,财务处负责发放。
  六、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待遇,凡有合同或协议确定由学校负责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条例。
  七、本条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学期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开展。评选文件请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校友奖学金评比办法(2020.09)》。
一、苏博特奖助学金:10000元/人(共7人,土木工程材料方向3人)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在评奖的上一学年度无课程(公共任选课除外)首修不及格;
3.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在项目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评奖的上一学年度文化课成绩规格化成绩达到80分,或至少以第一学生顺位作者身份发表一篇论文(博士生须SCI收录,硕士生须核心期刊及以上或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刊出),或至少以第一学生顺位权利拥有人拥有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公开或授权);
4. 在评奖的上一学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优先条件:
1. 在评奖的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者;
2. 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者。
二、缪昌文奖学金:5000元/人(共4人,土木工程材料方向不少于2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 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三、孙国雄奖学金:博士5000元/人,硕士7500元/人(材料加工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1人,免试推荐进入材料加工工程方向的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2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 博士生获奖条件:以从前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期间SCI已收录论文的影响因子总和作为评价标准。若影响因子总和相同则以论文数少的人选获得。
6. 硕士生获奖条件:本年度从东南大学免试推荐进入材料加工工程系的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奖项和一些能反映学习成绩、科研情况、操行等级、文体活动的内容。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不可以兼报多个奖项。
(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要求: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只需一份;
2. 不可改变电子表格格式,正反打印(第一页反面不要打印);
3. 申请全部电子书写(推荐意见和签名需要手写);
4. 本学年各科成绩是规格化前的原始成绩,主要填写学位课成绩;
5. 申请表需要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并签名。意见内容要详实!
6. 申请人必须签名;
7. 个人小结认真填写,达到字数要求,不合格一律打回。
(三)附件材料要求:
1. 按学院评比条例给自己的科研成果实事求是的打分,并提交打分表格,按有效时间节点所有能加分的必须在表格中显示(单独交一张打印纸),不能加分的请不要填写在表格中;
2. 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SCI、EI收录证明(Web of Science、Ei检索结果截图);
3. 如已被SCI、EI源刊录用,国内刊物提供录用函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国外刊物提供录用状态网页截图打印件等材料;
4. SCI论文需提供期刊JCR分区证明(Web of Science检索结果截图);
5. 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复印件;
7. 附件材料一份即可,按照评比条例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用文件夹固定,防止遗失。
六、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8日~10月9日中午12点:申报学生按要求将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年级负责人;
2. 10月9日~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对各年级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管委会委员对候选获奖学生进行评审评议;
3. 10月13日~10月15日: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签章后纸质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对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各年级各班相关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的相关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级及以后所有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不需缴纳学费(委培生除外),并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每人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200元,每年发放12个月。
   2、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按相应标准按学制缴纳学费(本硕连读生除外)。
   3、2009级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原奖学金等级保留I 、II 类,第三学期末进行滚动,评定办法、奖助学金标准及比例不变,未评上I 、II 类奖助学金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均不缴纳学费,按普通奖学金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4、2008级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原奖学金等级保留I 、II 类,第四学期末进行滚动,评定办法、奖助学金标准及比例不变,未评上I 、II 类奖助学金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均不缴纳学费,按普通奖学金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另外,专业硕士为自费。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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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