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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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5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2号)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5)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四、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人数和金额。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三个档次分别是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年3000元和每生每年4000元,比例自己决定,但是每个档次的资助标准不能改变,受资助人数与学校分配指标必须一致,资助总额不能突破学校分配总金额。
2、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时间及安排
1、9月1日—9月18日各单位组织进行评选,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工作日);
2、9月18日下午16:00前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
3、9月19日—9月21日为学校评审时间;
4、9月22日—9月28日为学校公示时间;
5、10月10日为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及上报时间。
六、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时间及安排
1、9月1日—9月28日各单位组织进行评选,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工作日);
2、9月28日下午16:00前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
3、9月29日为学校评审时间;
4、9月30日—10月12日为学校公示时间;
5、10月13日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及上报时间。
七、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组织教师、学生学习、领会并掌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学校有关要求办事。
2、各学院评审发放奖助学金,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不得截留奖助学金做为班费或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不得以其他方式侵占、挪用、均分或收回、扣减奖助学金,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国家奖助学金。如有上述行为,必须立即纠正。违者,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评工作。认真严肃执行评审程序,各学院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推荐评审小组,并将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生处。推荐评审小组要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要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建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档案。
4、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推荐按照限额指标进行等额评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5、推荐评审完毕后,各单位及时上报申请表、汇总表及各学院评选结果的公示Word电子版,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汇总表要求领导签字并加盖系章,汇总表名单顺序(按照本科、专科、专接本顺序排列)要与申请表的顺序一致。(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4),上报人:齐冠宏,电话:2370158。
6、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内容要求被推荐学生打印,签字部分需手写,所有表格格式不得更改,照片可黑白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6、7,表格自行下载)。上报人:齐冠宏。
7、资金到位后,各单位要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平分;同时要对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教育,做到资金使用合理。
八、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1、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组 长:张淑玲
副组长:金志国 沈明文
成 员:各学院党支部书记或院长
2、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金志国
委 员:王松涛 刘常国 宋立军 周长会 朱宝才 李昌永
张仕哲 柴树金 王 伟 王宏伟 王 勇 孙百生 李春江
孙广柱 李铁军 刘永生 周丽娟 王国良 韩晓石 张凤翼
齐冠宏
3、推荐国家奖助学金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个人申请;
(2)各单位初审;(班级初定,学院复审;班级初审要有书面班会记录,学院复审要有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3)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公示;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上报。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2022,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2022,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202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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