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实施办法”(https://yzb.sjtu.edu.cn/info/1005/2944.htm)的要求,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将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
1、政治学(含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方向)
2、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信息管理、应急管理方向)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推免生人数19名,其中二○二○年夏令营拟招录14名,九月推免拟招录5名(公共管理:3名,政治学:2名)。
录取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信息为准。
相关链接:https://yzb.sjtu.edu.cn/info/1022/2464.htm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者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或“双一流”建设相关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4、对政治学或公共管理学有浓厚的兴趣,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总评成绩(GPA)排名班级或年级前10% (全国高校综合排名位于前列的院校可适当放宽比例)。
6、具备优秀的英语能力。英语要求CET6≥425,或TOEFL≥90(600),或IELTS≥6.0。
四、接收和申请程序
(一)已参加学院优才夏令营
10月12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受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在今年国务学院优才夏令营中获得优秀营员评定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选报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及学科专业(须同夏令营预录取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的流程及时间节点将通过邮件通知到本人。请优秀营员按照提示操作并及时向我们反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在今年国务学院优才夏令营中获得合格营员评定的同学,拟录过程根据学院名额情况动态递补,额满即止。学院将与相关同学保持邮件和电话联系。
(二)九月招收推免生复试安排
九月推免拟招录5名。请申请人于9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jieminlu@sjtu.edu.cn邮箱。材料含:
(1)《上海交大国务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本通知下方下载)逐项填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
(2)本科阶段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本人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上在线验证并下载;
(4)各类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GRE、GMAT等);
(5)个人陈述1份(含本人专业背景、研究经历、实习经历、职业发展规划等);
(6)专家推荐信1-2份(请在通知下方下载推荐信模板附件);
(7)代表性论文(若有,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提供全文和清单;
(8)重要奖项和能力证明复印件(如重要奖项获奖证书、计算机水平考试等标准化考试证书等)。
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以送抵时间为准)。
寄送材料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302办公室,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务办陆老师收邮编:200030联系电话:021-62831110。
目前复试日期暂定为10月10日。具体复试名单和办法请以十一期间公布在国务学院网站上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
五、选拔原则
学院招生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六、其他相关规定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4、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本工作安排由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学校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学校、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请留意发布在学院网站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