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推免生的专业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法学三个法学二级学科专业
二、招生名额
学院拟招生推免生47人,其中经济法学38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5人,社会法学4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调整。
三、申请对象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学校《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四、预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7日前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二)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三)完成预报名后,申请者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2260@ecupl.edu.cn。
1.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无需院系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5.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上方式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复试同时进行。
3、第一轮复试时间待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1)经济法学专业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3)社会法学专业
六、复试接收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学校拟于2021年5月上旬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358
联系人:章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