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331)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考点现场确认

更新时间:2020-09-25 22:11:29 编辑: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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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注意事项(一)

一、报考须知及报名时间  
报考前须认真阅读了解研招网“网报公告”中黑龙江省招考院发布的相关要求及受理范围,考生要逐项对照自身情况明确报考考生类别、区域限制、证件、范围、时间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我省各报考点将对违法提供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二、受理范围及报名要求  
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考点受理范围:  
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选择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及网上确认(我省不接收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口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1)法律硕士联考:科目代码为397或398;  
(2)管理类联考:科目代码为199;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306或307。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注意事项(二)

三、2021年网上确认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均须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网上信息确认的要求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 
(1)学生证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成人应届或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 
(1)户口所在地在为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户口簿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户籍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但工作单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三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否则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①人事部门工作证明(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工资流水(盖人事部门公章) 
③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式参保缴费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准备的材料外还应准备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信息确认安排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为方便考生,我院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原则上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1月6日,每天8: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1和7的考生; 
11月2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3和4的考生; 
11月3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5和8的考生; 
11月4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2和0的考生; 
11月5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6和9的考生; 
11月6日受理因材料不全重新提交的考生。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被通知需要到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7日(9:00-11:00)携带原始材料到报考点现场(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103报名厅)审核。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5.不符合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6.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7.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及标准 
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s://yz.chsi.com.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须知: 
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经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 
5.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到半个月左右。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454-8635686。